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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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金文從「」從「」從「」。戰國楚系文字從「」從「」從「」,小篆同。《說文》以為本義是俘獲。
金文從「」從「」從「」,用作人名。發孫虜𠤳:「發孫虜擇其吉金,自作飤𠤳。」(李學勤釋文)
戰國楚系文字從「」從「」從「」,小篆同。字形見包山楚簡第19簡「婁[菐刂]虜」,用為人名。(何琳儀)
《說文》以為本義是俘獲。《說文》:「虜,獲也。从毌从力,虍聲。」如《莊子.則陽》:「衍請受甲二十萬,為君攻之,虜其人民,係其牛馬。」《戰國策.燕策三》:「秦將王翦破趙,虜趙王,盡收其地。」
」也表示俘獲的人,即戰俘。如《詩.大雅.常武》:「鋪敦淮濆,仍執醜虜。」《呂氏春秋.慎大》:「武王勝殷,得二虜而問焉。」
」又引申表示奴隸。如《楚辭.九章.惜往日》:「聞百里之為虜兮,伊尹烹於庖廚。」《史記.李斯列傳》:「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司馬貞索隱:「格,彊扞也。虜,奴隸也。」
金文從「」,「」聲,本義是勤勞。
金文從「」,「」聲,本義是勤勞。《說文》:「勤,勞也。从力𡏳聲。」《左傳.僖公.二十八年》「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杜預注:「盡心盡力無所愛惜為勤。」
」為「」的後起字,金文始見於西周晚期,寫作「」;至戰國始加「」為義符,分化為「」字,表示勤勞,從事勞作,努力做事。秦漢之際,馬王堆帛書猶存以「」為「」的寫法。
叔尸鐘:「靈力若虎,堇(勤)勞其政事。」中山王鼎:「身勤社禝」。又因音近,通用作「」,指諸侯朝見天子。中山王方壺:「外之則𨟻(將)(使)(上)勤(覲)於天子之庿(廟)。」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