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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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束縛囊橐(即袋子)兩端之形,本義是束縛。
甲金文象束縛囊橐(即袋子)兩端之形,本義是束縛。《說文》:「束,縛也。从囗木。凡束之屬皆从束。」
」、「」是一字之分化,皆象束綁囊橐兩端之形。後於囊橐中間加一橫畫分化出「」字。甲骨文「」即有讀作「」,表示東方。而金文「束夷」亦當讀作「東夷」。金文除上承甲骨文字形外,還有另一種字形,象斜畫交縛之形,一說象縛木、柴薪之形,亦會捆縛之意。
金文用作單位詞,表示一束,乃束縛義之引申,不其簋:「易(賜)女(汝)弓一、矢束。」又用作族氏名。
甲骨文從「」從「」從「」,象用刀割除禾稈之形,本義是割禾(參季旭昇)。
甲骨文從「」從「」從「」,象用刀割除禾稈之形,本義是割禾(參季旭昇)。「」中間有「」形(「」是指示符號,指示禾的稈部),是「𥞥」的初文(裘錫圭),表示禾稈,亦作為「」的聲符。
甲骨文或不從「」而從「」,金文除上承甲骨文從「」從「」從「」之字形外,還從「」從「」,張世超等認為「」是聲符,早期金文的「」字所從仍保留「」形。後來把「」字中的兩點申連成橫畫。又有不從「」而從「」之形。
甲骨文用作人名,金文多同音通假為「」,表示功業,中山王圓壺:「以追庸(誦)先王之工(功)剌(烈)。」《詩.周頌.執競》:「執競武王,無競維烈。」毛亨傳:「烈,業也。」《淮南子.脩務》:「功烈不成。」又表示光明、顯赫,用於稱揚之辭,𤼈鐘:「𢼸史剌(烈)且(祖)來見武王。」又用作周王生稱,典籍作「」,克鐘:「王才(在)周康剌(厲)宮」,剌宮即周厲王的宗廟(唐蘭、于省吾)。又通假為「」,表示眾多,中山王鼎:「方數百里,列城數十」。又用作人名和樂律名。
《說文》:「剌,戾也。从束从刀。刀者,剌之也。」
」字從「」從兩點(◎),是「」之省體,「」本象橐囊中盛載香草於火上熏炙之形,參見「」。
金文用法有三:一,讀作「」(纁),表示淺紅色,師克盨:「虎冟(幂)柬(熏)裏」。二,用作地名。三,又表示寬舒貌,令狐君壺:「柬柬嘼嘼,康樂我家。」
《說文》:「柬,分別𥳑之也。从束从八。八,分別也。」
金文從「」,「」聲,用作地名。
金文從「」,「」聲,用作地名。涑[睘阝]戈:「涑[睘阝](縣)」,涑縣應在涑水流域。涑水在今山西省西南部,源出絳縣太陰山,流經聞喜、臨猗,至永濟縣西南入黃河。《左傳.成公十三年》:「入我河曲,伐我涑川。」杜預注:「涑水,出河東聞喜西南,至蒲坂縣入河。」
《說文》:「涑,𤃬也。从水束聲。河東有涑水。」段玉裁注:「涑,亦假漱為之。《公羊傳》:『臨民之所漱浣也。』何曰。『無垢加功曰漱,去垢曰浣。齊人語。』」《集韻》:「涑,以手曰涑,以足曰澣。」
金文從「」從「」,構形初義不明。張世超等認為「」是聲符(「」是「」的省體,古韻屬文部,敕屬職部,之職蒸與微物文類通轉)。「」或作「」(秦公鎛),與小篆形同。
金文表示治理,秦公簋:「萬民是敕」,一說表示告誡。《說文》:「敕,誡也。臿地曰敕。从攴束聲。」
」是馬胸前的護身皮革。
」從「」,「」聲,本義是套在轅馬胸前的皮革。《說文》:「靳,當膺也。从革,斤聲。」
」又借指夾在車轅中的兩隻馬。《左傳.定公九年》:「吾從子,如驂之靳。」杜預注:「靳,車中馬也。」
金文從「」從◎從「」從「」,「」是聲符,「」是義符。金文讀作「」,表示套在轅馬胸前的皮革,彔白簋蓋:「朱虢靳」,表示用紅色熟皮做的靳(參郭沬若)。
金文從「」,從「」,從「」,「」亦聲,常表示整齊。
金文從「」,從「」,從「」,「」亦聲,構形初義不明,常表示整齊。金文表示整齊,又表示修整,晉公盆:「整辥爾㝐(容)」。《說文》:「整,齊也。从攴从束从正,正亦聲。」《詩‧小雅‧六月》:「玁狁匪茹,整居焦穫。」鄭玄箋:「乃自整齊而處周之焦穫。」
」可表示端方、端莊。《韓非子‧六反》:「嘉厚純粹,整穀之民也。」陳奇猷集釋引王先謙曰:「整,正;穀,善也。」
」也可表示整理、整治。《詩‧大雅‧皇矣》:「王赫斯怒,爰整其旅。」
」從「」,「」聲,表示規勸、勸誡。
高田忠周曰:「《周禮》『司諫』注:『諫,猶正也。』以道正人,蓋言說正道也。其言也不可不柬擇焉,諫之言柬也。」
言下之意,「」表示以善言勸戒,有規諫、勸諫之意,從「」除了標聲之外,還表示進諫之言經過揀擇、篩選,從「」之意不明。
金文用作本義,表示勸諫。大盂鼎:「敏朝夕入讕(諫)」,表示朝夕勤敏進諫。金文表示勸諫之「」作「」,從「」從「」從「」,「」是聲符。
戰國竹簡也表示進諫,《上博楚竹書四.內豊》:「孝而不諫,不成[孝]。」表示一味孝順父母而不去勸諫,不是真正的孝(季旭昇)。
《說文》:「諫,証也。从言柬聲。」
金文另有從「」從「」一字,與後世表示勸諫之「」為不同的字,疑金文「」與「」、「」同字,表示治理、整敕,番生簋:「用諫(敕)四方」,叔尸鐘:「諫(敕)罰朕庶民」。大盂鼎:「敏諫(敕)罰訟」(參金文形義通解)。又用作人名。
甲骨文象無底的囊袋,上下兩端以繩索綁束之形,本義是囊袋。與「」、「」形近,另參見「」。
甲骨文於袋中加「」(「」)為聲符,袋中的「」、「」是鼓槌的象形初文(徐寶貴)。中山王鼎:「奮桴振鐸」。《楚辭.九歌》:「揚桴兮拊鼓」。
金文從「」,「」聲。用作人名和地名。又用作本義,表示囊袋,毛公鼎:「母(毋)敢龏㯱,龏㯱迺侮鰥寡。」「龏㯱」即「共㯱」(吳大澂),是說不敢奪取人民的財富以充實一己的私囊,這樣做便是欺侮孤寡的人。
《說文》:「㯱,囊張大皃。从㯻省,匋省聲。」
金文從「」,「」聲,疑本義是門欄。《說文》:「闌,門遮也。从門柬聲。」段玉裁注:「謂門之遮蔽也。俗謂㰍檻爲闌。」
金文形容鐘聲之和諧優美。典籍作「簡簡」,王孫遺者鐘:「闌闌龢鐘,用匽以喜。」《詩.商頌.那》:「奏鼓簡簡。」又表示和樂寬舒的樣子,王子午鼎:「淑于威義(儀),闌闌獸獸」,或省作「柬柬嘼嘼」,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