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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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金文象高出地面之形,是「」的初文(唐蘭),本義是高堂。
金文象高出地面之形,是「」的初文(唐蘭),本義是高堂。「」與象坎陷之形的「」字可對比,甲金文「」字從「」象高堂上有建築之形(陳劍),參見「」。《楚辭.招魂》:「高堂邃宇」,王逸注:「言所造之室,其堂高顯。」「」、「」、「」、「」等皆從「」聲。
金文通假為「」,表示下身的衣服,大盂鼎:「冂(裳)、衣、巿、舄」,指下裳、上衣、蔽膝(古代朝覲、祭祀時蓋於衣裳上的服飾)、鞋子。復乍父乙尊:「冂(裳)、衣、臣、妾、貝」。
金文「」字讀同「」,與《說文》讀同「」的「」字是同形異字。
《說文》:「冂,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冂。象遠界也。凡冂之屬皆从冂。冋,古文冂从囗,象國邑。坰,冋或从土。」
甲金文從「」從兩短橫從「」,「」是「」的初文(唐蘭、陳劍),象高出地面的堂基,「」字是在「」上部加「」、「」分化出來。因為「」是高於地面,故「」有高尚之義,引申為崇尚,假借為尚且。
甲金文從「」從兩短橫(後豎起來成為「」)從「」,「」是「」的初文(唐蘭、陳劍),象高出地面的堂基,「」字是在「」上部加「」、「」分化出來。因為「」是高於地面,故「」有高尚之義,引申為崇尚,假借為尚且。
春秋戰國文字在「」所從的「」中間加一圓點為飾,圓點後來伸展為短橫或短豎。短豎和「」至小篆訛變為「」。
金文表示崇尚,中山王方壺:「可灋可尚」,表示可以效法,可以崇尚。又表示尚且、還(陳初生),弔䟒父卣:「母(毋)尚為小子」,表示不要還是處於小子的階段。又通假作表示常法的「」,陳侯因[次月]敦:「永為典尚(常)。」《易.繫辭下》:「既有典常。」《國語.越語下》:「無忘國常」,韋昭注:「常,舊法。」又通假作表示守護的「」,冶仲考父壺:「子子孫孫永寶是尚(常)。」《詩.魯頌.閟宮》:「魯邦是常」,鄭玄箋:「常,守也。」又用作人名。
漢簡用作「」,表示登,《銀雀山漢簡.晏子.一三》:「景公令脩(修)茖(路)𡨦(寢)之臺,臺成,公不尚(上)焉。」表示臺建成後,景公不肯登上去。
」是從表示堂基的「」分化出來,表示高尚的本義,引申之,登上堂基又叫「」,這一意義的「」傳世文獻多寫作「」,「」、「」是音義密切相關的同源詞。中山王方壺表示上下的「」加注「」字,成為雙聲字,「」既是聲符,又是義符。
《說文》:「尚,曾也。庶幾也。从八,向聲。」
」字後來成為許多字的聲旁,如「」、「」、「」、「」、「」等。
甲金文從「」,「」聲,「」象高高的樓臺,故「」的本義是高樓(商志𩡝)。「」後用作地名,是商湯時的都城,古代的都城有高大的樓臺。
甲金文從「」,「」聲,「」象高高的樓臺,故「」的本義是高樓(商志𩡝)。「」後用作地名,是商湯時的都城,古代的都城有高大的樓臺。
早期古文字「」不從「」,為「」字所從。商志𩡝認為一般的居住房稱「」,而高樓重屋稱「」。這種廣室高樓多為帝王所居住,建於王都所在,於是表示樓閣的「」到後來演變為商代首都的專用名詞。
甲骨文用作地名、人名。
金文用作人名,亳鼎:「公侯易(賜)亳杞土」,意謂公侯賞賜杞國的土地給亳。
戰國竹簡通假為「」,表示法度、度量,《郭店簡.語叢一》簡33:「豊(禮)生於莊,樂生於亳(度)。」意謂禮通過莊重恭敬的容貌儀態來體現,樂必須有節制,不能過度(劉釗)。《呂氏春秋.大樂》:「音樂之所由來者遠矣,生於度量,本於太一。」
《說文》:「亳,京兆杜陵亭也。从高省,乇聲。」
甲金文從「」從◎,「」象高於地面的堂基之形,「」象建築在臺基上的樓觀,本義是高高的樓臺。引申為崇高、高尚、高貴的高。
甲金文從「」從◎,「」象高於地面的堂基之形,「」象建築在臺基上的樓觀,本義是高高的樓臺。引申為崇高、高尚、高貴的高。《說文》:「高,崇也。象臺觀高之形。从冂、囗,與倉、舍同意。凡高之屬皆从高。」
可能因為高處便於遠眺,故「」又有遠義。後加「」形以區別於「」字,一說「」象屋下層的窗戶(孔廣居)。參見「」。
甲金文用作地名。又表示遠,《屯南》1102:「高且(祖)」,史牆盤:「青(靜)幽高且(祖)」,「高祖」即遠祖。秦公簋:「高引又(有)慶」,「」有長久之意,表示長遠有吉慶福善之意。金文以「」為人名、地名,疑取其崇高之義。如噩君啟舟節:「高丘」,地望不詳,疑因該地山高而得名。
漢帛書表示高矮之高,《馬王堆.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臺室則崇高,汙池則廣深。」又云:「故《詩》曰:『高丘之下,必有大峽;高臺之下,必有深池。』」
金文從「」從「」,「」是「」的初文,象高於地面的堂基。本義是高大的方形土臺、堂基,引申為房屋。
金文從「」從「」,「」是「」的初文,象高於地面的堂基。本義是高大的方形土臺、堂基,引申為房屋。
金文在「」上增「」形飾筆,又增「」為意符,表示用土築成,隸定作「」,與《說文》古文同形。後來加「」,變為從「」,「」聲的形聲字。後來「」形訛變為「」,純屬形體相混。
《玉篇》:「堂,土為屋基也。」《禮記.檀弓上》:「吾見封之若堂者矣」,鄭玄注:「形四方而高。」
金文表示殿堂,中山王兆域圖:「王坣(堂)方二百尺」,「夫人坣(堂)方百五十尺」,指中山王陵中,王的享堂(即祭堂)面積為二百尺,夫人的享堂面積為五十尺。又通假為「」,表示當作,鄂君啟車節:「女(如)檐(擔)徒,屯廿檐(擔)以堂(當)一車」,表示如果是挑擔的刑徒,累積(刑徒所挑的)二十擔為一車。
戰國竹簡通假作「」,表示對着,《上博竹書.性情論》簡11:「豊(禮)作於情,或興之,堂(當)事因方而制之」,表示禮制初興起之時,是針對事情和依據一國的風土民情來制定的(陳偉)。
《說文》:「堂,殿也。从土,尚聲。坣,古文堂。㙶,籒文堂从高省。」段玉裁注:「古曰堂,漢以後曰殿。古上下皆偁堂,漢上下皆偁殿。」
」由高大的堂基引申有高大、盛大之義,《孫子兵法.軍爭》:「勿擊堂堂之陳」,曹操注:「堂堂,大也。」今天俗語仍說「堂堂男子漢大丈夫」、「相貌堂堂」、「儀表堂堂」等,其義由此而來。
金文從「」,「」聲,「」為意符,表示與布料有關。本義是下身的衣服。從「」與從「」之意同,故「」、「」本來是一字異體。
」後來被借作經常的「」,故以「」來表示下裳的本義。此外,古書「」、「」多混用,明清以後才逐漸消減。
金文用作本義,表示下身的衣服,子犯編鐘:「衣、常(裳)、帶、巿」,表示上衣、下裳、腰帶、蔽膝(古代朝覲、祭祀時蓋於衣裳上的服飾)。
金文又借「」來表示常規、常法的「」,參見「」。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新蔡楚簡.甲三》簡207:「衣常(裳)」。《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121背:「丁酉材(裁)衣常(裳)」。又通假為「」,表示手掌,《馬王堆帛書.陰陽十一脈灸經乙本》第16行:「臂巨陰脈,在於手常(掌)中。」
《說文》:「常,下帬也。从巾,尚聲。裳,常或从衣。」段玉裁注:「《釋名》曰:『上曰衣,下曰裳。』」
朱駿聲認為「」的本義是旗,「」才是下身衣服,按從金文用例來看,此說可商,「」應是下身衣服的本字。
」字金文從◎「」聲,「」是「」的分化字,本義是高。
」字金文從◎「」聲,「」是「」的分化字,本義是高。于省吾云:「喬字的造字本義,係于高字上部附加一個曲劃,作為指事字的標志,以別于高,而仍因高字以為聲。」指事符號或作屮、止、力等形。
金文表示高傲,相當於文獻的「」,郘鐘:「余不敢為喬(驕)」,中山王鼎:「毋富而喬(驕)」,《論語.學而》:「貧而無諂,富而無驕。」「喬喬」表示強壯兇猛之貌,文獻作「蹻蹻」或「矯矯」,郘鐘:「喬喬其龍」,形容龍形之壯猛。《詩.大雅.崧高》:「四牡蹻蹻」。
《說文》:「喬,高而曲也。从夭,从高省。《詩》曰:『南有喬木。』」
金文、小篆皆從「」,「」聲。本義為相對、相當。
金文、小篆皆從「」,「」聲。本義為相對、相當。傳世文獻有用作本義,指相對。《左傳.文公四年》:「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俞樾《平議》:「當,猶對也。南方為陽,天子南面而立,故當陽也。」
金文「」見於櫟陽武當矛,辭義不詳。陶文用作地名,秦陶:「咸亭當柳恚器。」「當柳」為地名。
秦簡「」指應當,《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簡11:「不當稟軍中而稟者,皆貲二甲,法(廢)」,指不應該向軍方領取軍糧而領取的人,全都罰二甲,撤去職務而永不再用。另,秦簡「」可讀成「」,《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簡179:「當(倘)者(諸)侯不治騷馬,騷馬蟲皆麗衡厄(軛)鞅𩎍轅𩉼(靷)。」全句指倘若諸侯不處理痕癢的馬,痕癢的馬身上的寄生蟲就會依附在車上的衡軛和駕馬的皮帶上。
馬王堆竹簡「」可為「」,指常規。《馬王堆帛書.十問》簡10:「君必食陰以為當(常)」,指人必須吸取陰氣以為常法。《戰國策.趙策一》:「祭祀時享非當於鬼神也。」《史記.趙世家》「」作「」。
《說文》:「當,田相值也。從田,尚聲。」段玉裁注:「值者,持也。田與田相持也。引申之,凡相持相抵皆曰當。」
金文從「」,「」聲,「」是人口所好,有甘美之意,「」從「」有品嘗、試味之意,引伸為嘗試。
金文從「」,「」聲,「」是人口所好,有甘美之意,「」從「」有品嘗、試味之意,引伸為嘗試。
由品嘗引申為嘗試,試過即是已經歷過,故「」又有曾經之意。《說文》:「嘗,口味之也。从旨,尚聲。」段玉裁注:「引伸凡經過者為嘗,未經過為未嘗。」桂馥云:「《通鑑》注:『嘗,口識其味也。』」《毛詩.小雅.甫田》:「嘗其旨否?」《淮南.說林訓》:「佐祭者得嘗。」後來加「」分化出「」字專門表示嚐味一義。
早期金文從「」(上有兩短橫,為飾筆),從「」,「」是「」、「」的初文,作為「」的聲符,後加「」為從「」。
金文用為祭名,秋祭曰嘗,指秋天向祖先獻上新收的稻穀,使之品嘗(王文耀)。姬鼎:「用蒸用嘗。」表示用來進行蒸祭和嘗祭。《詩.小雅.天保》:「禴祠烝嘗,于公先王。」毛亨傳:「秋曰嘗,冬曰烝。」後來「」泛指祭祀,六年琱生簋:「嘗簋」,即祭祀所用的簋。又借用作地名,效卣:「王雚(觀)于嘗。」表示王視察嘗地。
戰國晚期另造從「」,「」聲的字作為嘗祭的專字,多見於楚系文字,此字後來廢棄,後世沿用「」字表示祭名。
戰國竹簡表示曾經,《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簡93:「召甲等,甲等不肯來,亦未嘗召丙飲。」表示未曾召喚丙來宴飲。
」從「」,「」聲,本義是一種草名,即蒿草。
」是草名,如青蒿、白蒿等,《說文》:「蒿,菣也。从艸,高聲。」蒿草喜生於低海拔、潮濕的河岸砂地、山谷、林邊。
「青蒿」的枝葉散發自然香氣,古人采摘作為蔬菜,野鹿也喜愛吃。《詩.小雅.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傚。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敖!」而中藥所用的青蒿,指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inn.),民間用其枝葉作醬料,或做酒餅(即酵母,用以發麵、釀酒、製醬等)。沈括《夢溪筆談》:「青蒿一類,自有二種:一種黃色,一種青色。」「黃花蒿」枝葉綠而淡黃,氣味辛臭,是適用於熱症的中藥,藥性寒峭,解暑清熱。而「青蒿」莖葉深青色,枝葉揉之極香,嫩葉及幼苗是良好的飼料(參《詩經植物圖鑑》頁221)。
中國科學家屠呦呦之研究小組即從黄花蒿中提取了青蒿素,以對治瘧疾,並因此獲得2011年拉斯克奬臨牀醫學奬和2015年諾貝爾醫學奬。
而「茼蒿」即蓬蒿,菊屬植物,葉子長形,原產於地中海南岸。茼蒿在歐洲原本是庭園中美麗的觀葉植物,但在宋朝引進中國後,卻成為餐桌上美味的佳餚(參維基百科)。現在「茼蒿」是香港人秋冬打邊爐(即吃火鍋)時常吃的菜。
甲骨文或從「」或從二「」,金文或從「」,古文字「」、「」、「」作為偏旁可通用。甲骨文表示施肥,《合集》29375:「其蒿田。」朱歧祥認為「」借為「」,表示施肥以增地力。金文用作地名,即「鎬京」,是西周的國都,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