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亼 (包括子部件) 共 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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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金文形義通解
」在甲骨文及金文中都沒有獨立成字,但卻廣泛地用作造字的部件,意義是向下張口,本網頁常稱之為「倒口」(inverted mouth)。
在甲骨文和金文中,「」作為其他字的部件時,多可視作「」的另一種寫法,表達的是倒轉向下張開的「」,或曰「倒口」。「倒口」作為部件與許多字的結構與取義都極有關係,如引出解日常吃喝的「」、「」;解呼氣吹奏的「」、「」;和解向下面說話訓令的「」、「」;甚至解抽象的語言思想的「」、「」等。由是觀之,「」字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構義部件。

然而「」這個部件 (音「」,Unicode U+4EBC),自古到今都很容易與另一寫作「𠓛」的部件 (音「」,Unicode U+204DB)相混淆。這種相混的情況,古代的《說文》,和今日的《漢語大字典》,都不能免﹗

查「𠓛」從入從一,指的即《說文》的「三合之形」,與本欄頭字解「倒口」的「」於認知上必須予以清楚區別。就字的形態而言,「𠓛」的三劃都較直,而「」由於指向下張開的口,因此代表上下嘴唇的兩劃都較彎。這一點從金文的許多相關字形中都可以清楚得見。
參見「𠓛」。
甲金文從「」(倒口)從「」,是「」的初文。本義有兩說,一說表示閉口不言,一說表示呻吟。
今字的甲骨文構形由亼及一組成,或省一而只從「」。今字的釋形,各家意見分殊。其中,一說以為「」象倒置之口(參林義光、關子尹等),而「」可能是舌的省文,故「」象一口朝下伸舌;甲骨文中的「」、「」,和「」、「」等字的形構可作為此說之側證(參見「」、「」),此外,從「」從「」的今,也可視為「」的初文,有俯首呻吟、苦吟之意。另外,徐中舒則以為「」象木鐸之形,「」象鈴體,「」象木舌。徐氏指出商周時代,以木鐸發號施令,「」即發令當下的時刻,引申而有即刻、現在的意思。上面二說基本上對「」、「」的構形作出了兩種迥然不同的解釋,即分別指「口舌向下」與「木鐸」。此中,我們認為前說基本上對一些表達具體的事象的漢字,如「」、「」,和對一些較抽象的字如「」、「」(發號施令)都能提供合理解釋;而後說則不能全解釋上述漢字,而只能個別地解釋遠為抽象的「」字。平衡各種因素,我們認為第一說(即口舌朝下說話或飲食)較為合理。按此理解下的「」、「」的本義,其形構與「」、「」等字相類似。如是一來,徐中舒「木鐸」一說,即使局部地有一些道理,但已顯不出其必要性,根據奧坎剃刀 (Occam's Razor) 原則,乃可予剔除。
由是觀之,「」可能是俯首「呻吟」或「吟詠」的「」的原字,至於抽象意味的「」只是假借的結果。《說文》:「今,是時也」一訓,基本上只反映「」字假借以後的意義,而與今的原初字形無關。
此外,裘錫圭認為古文字「」是倒寫的「」字,「」象說話之形。裘說其實也暗示了「」應解作「倒口」,只不過他說「」象閉口不言,是「」的初文,但應通假作「」,表示閉口不作聲。《史記.淮陰侯列傳》:「雖有舜、禹之智,吟而不言,不如瘖聾之指麾也。」相同的用法還見於《呂氏春秋》、《說苑》、《黃帝內經素問》等。姑備一說。參見「」、「」等字。
至於「」字假借為時態意義的「」,其用法亦甚早出,甲骨文中「」已表示今日,《合集》20912:「今夕其雨」。
金文表示今日,縣妃簋:「其自今日,孫孫子子母(毋)□朢(忘)白(伯)休。」又表示現今、此時,訓匜:「今我赦女(汝)」,意思是說現在我赦免你。
甲金文全字意會在上位者張口(亼)向跪坐之下人(卩)發施號令,本義是命令。
甲金文從「」從「」,「」象「」之倒置形,「」象跪坐之人形。全字意會張口(亼)向跪坐之下人(卩)發施號令,本義是命令。《說文》:「令,發號也。从亼、卪。」「」、「」古本一字,後分化為二字,參見「」。
甲骨文「」用作動詞,指命令。《合集》14295:「今一月,帝令雨。」《合集》20451:「王令御(禦)方」,指王命令抵禦方國。
金文「」亦用作動詞,指命令。乍冊睘卣:「王姜令乍(作)冊睘安尸(夷)白(伯)」,指王姜命令作冊睘向夷伯問安。又用作名詞,指命令,大保𣪕:「王降征令于大保」,指王對太保下達征戰的命令。另,「」指任命,曶鼎:「曶,令女(汝)更(賡)乃且(祖)考𤔲卜事。」全句指曶,任命你延續你祖上掌管占卜的事。「」又從命令引申指賞賜,獻𣪕:「楷白(伯)令氒(厥)臣獻金車」,指楷伯賞賜名叫獻的臣子青銅車。金文有「天令」一詞,即傳世典籍中的「天命」,彔白[冬戈]𣪕蓋:「惠弘天令(命)」,指仁惠、寬大的天命(王輝)。由於生命由天所賜,「」由賜予引申指生命、壽命。頌鼎:「通彔(祿)、永令(命)」,指完全的福蔭、長久的壽命。另金文「」可用作「」,成周鈴一:「王成周令(鈴)。」
秦簡「」亦用作本義,指命令,《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01:「其叚(假)公,叚(假)而有死亡者,亦令其徒、舍人任其叚(假)。」全句指如果借用官有器物,借的人死亡,應命令服役的徒眾或其舍人負責。又「」可用作官名,《睡虎地秦簡.封診式》簡24:「即令令史某齒牛,牛六歲矣」,指當即命令令史某檢查牛的牙齒,牛已經六歲了。
傳世古籍中「」從命令引申有使、讓的意思,《廣雅.釋詁一》:「令,使也。」《戰國策.趙策一》:「故貴為列侯者,不令在相位。」又「」有美好的意思,《爾雅.釋詁上》:「令,善也。」《詩.大雅.卷阿》:「如圭如璋,令聞令望。」鄭玄箋:「令,善也。」
金文從「」,「」聲。本義是把食物放在口裏。引申為包含。
金文從「」,「」聲。本義是把食物放在口裏。引申為包含。《說文》:「含,嗛也。从口,今聲。」「」意謂口裏銜着(湯可敬)。段玉裁注:「〈禮樂志〉:『吟青黃』,以吟為含。」
」表示把食物放在嘴裏,《莊子.馬蹄》:「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指嘴裏含着食物嬉戲,吃飽鼓起肚子遨游。《後漢書.馬皇后紀》:「吾但當含飴弄孫,不復關政矣。」意謂含着糖逗引孫子,不問政事。「」引申為把東西含在嘴裏,如「含英咀華」(體味詩文的精華)、「含辛茹苦」(忍受辛苦)、「含沙射影」(比喻暗中誹謗中傷)、「含血噴人」(冤枉誣衊別人)等(參王鳳陽)。
」、「」都有包括、容納之意,但用法有別。「包含」指裏面含有;「包涵」則表示客氣,請人原諒。「涵義」現在多寫作「含義」(谷衍奎)。
金文用為「」(趙誠認為「」是「」的繁形,古文字增繁,往往從「」,後來才分化為不同的字;中山王鼎銘中「嗚呼,念之哉」之「」上從含下從心,故「」可能是「」之增繁),表示現在、如今,中山王鼎:「含(今)舍(余)方壯」,意謂如今我正值壯年。戰國竹簡亦借為「」,《上博竹書六.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7-8:「今日陳公事不穀」,「不穀」是君王對自己的謙稱,意謂今日陳公侍奉我。《郭店簡.語叢一》簡40-41:「《春秋》,所以會古今之事也」。又通假為「」,表示誠懇。《郭店簡.性自命出》簡52:「未賞而民勸,含福(愊)者也。」意謂未奬賞民眾,民眾就能勉力,是因為君子懷有誠志(參劉釗)。
漢帛書用作本義,表示含在口裏,有品嘗之意,《馬王堆漢帛書.十問》第63行:「含亓(其)五味」。又表示包含,《馬王堆漢帛書.老子乙本》第190行:「含德之厚者,比於赤子。」意謂含德深厚的人,比得上初生的嬰兒(陳鼓應)。
金文從「」從「」從「」,「」象朝下張大的口,「」象跪坐之人形,全字會張口向跪坐的下人發號施令之意。「」由「」加「」分化而成,後引申有天命、生命等意義,參見「」。
金文從「」從「」從「」,「」象朝下張大的口,「」象跪坐之人形,全字會張口向跪坐的下人發號施令之意。「」由「」加「」分化而成,後引申有天命、生命等意義,參見「」。
金文和戰國竹簡「」字或加兩橫畫而省去「」形,參蔡𥎦紐鐘。又戰國竹簡或於「」字下加一橫或兩橫作飾筆,參《上博竹書二.從政甲》簡19。另《郭店簡.語叢一》簡2「」字疊從二「」。
《說文》:「命,使也。从口从令。」按「」本指命令,引申有賜予義,傳世文獻保留此義項。《禮記.中庸》:「天命之謂性」,「天命」即指天所賦予的意思(郭沫若)。由於生命亦為上天所賜予,由此「」亦可指生命(白川靜)。《禮記.祭法》:「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亦可指壽命,《書.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孔安國傳:「言我生有壽命在天。」
金文「」用作動詞,指命令。競卣:「命伐南尸(夷)。」又用作名詞,指政令,毛公鼎:「𩁹(越)之庶出入事于外,旉(敷)命旉(敷)政」,全句意謂執政大臣在外為王處理事務,頒布王的命令,頒布王的政策。另「」可指任命,豆閉𣪕:「王乎(呼)內史冊命豆閉。」「」又引申指賞賜,即𣪕:「命女(汝)赤巿、朱黃(衡)、玄衣、黹屯(純)、䜌(鑾)旂。」「」可指壽命,𦅫鎛:「用祈𥎦(侯)氏永命萬年。」又用作職官名,典籍作「」,為地區官署之長,十年洱陽令戈:「十年,洱陽命(令)長疋。」金文有「命尹」一詞,相當於傳世古籍中的「令尹」,為春秋戰國間楚、徐等國最高職官,王子午鼎:「命(令)尹子庚。」另,金文有「命瓜」一詞,用作地名,相當於傳世典籍中的「令狐」,地在今山西猗氏縣西。令狐君壺:「命(令)瓜(狐)君乳(孺)子乍(作)鑄尊壺。」
戰國竹簡「」可用作本義,指命令。《上博竹書一.緇衣》簡8:「下之事上也,不從丌(其)所㠯(以)命,而從丌(其)所行。」全句指臣下侍奉君主,不是只服從其命令,而且會跟從君主的行為。又有「天命」一詞,指命運,《上博竹書四.曹沫之陳》簡8-9:「君子以臤(賢)稱而失之,天命;㠯(以)亡(無)道稱而沒身就世,亦天命。」全句指君子被稱為賢明而失位,這是天命;被稱為無道的卻能安然活到壽終正寢,這也是天命。
漢帛書「」讀作「」,指命名。《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聽之而弗聞,命(名)之曰希。」《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與王弼本《老子》「」作「」。
古文字「」從「」(倒口)從「」,意會口向自己的心說話。本義是心念。
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倒口)從「」,意會一人的口向自己的心說話,本義是心念、意念。後期金文從「」從「」,基本上仍保留上述的會意內容,但「」也可視為聲符,故「」字可視為會意字或形聲字;後期金文或從「」並增「」而成「」,「」或標聲,或為「」之繁形(參見「」)。而小篆則從「」從「」。
今字從從形構上看,從「」從「」;其中「」的意義一向頗多爭議,但最合理的解法應解作朝下的口,即「倒口」,而「」中的「」〔即最下面的「」〕一說指「」之省。
查「」這個部件無論甲骨、金文,或後來的小篆以後的字形都同時使用正面的〔口〕及倒轉的〔亼〕兩種形態,很明顯表示二者應有所區別,而倒口(亼)使用的特點就是強調其「朝向下」。故念字從今〔亼一〕從心,實意會一人之口舌朝向自己的心說話,從而引起種種意念。希臘哲學家柏拉圖(Plato)曾把思想界定為「心靈與其自身無聲的對話」,正可作為「」字他山的註解。
甲骨文用為人名。金文表示思念,毛公鼎:「夙夕敬念王畏(威)不睗(易)」,意思是說早晚虔敬思念王的威望,毋有改變。大克鼎:「念厥聖保且(祖)師華父。」《說文》:「念,常思也。从心今聲。」
」字最初專指銅,後泛指一切金屬,再後來專指黃金。
金文「」字最初從「」(象斧鉞之頭朝下形)從「」(二粗點象兩塊金屬餅)從「」(「」之省形),「」是「」的聲符。「」最初專指銅,後來泛指一切金屬,再後來專指黃金。
」字的金文象斧頭加上代表金屬餅塊之粗點,用以指製造或構成斧頭之金屬,與「」字從「」或「」之意同。引申之,泛指一般金屬;至於所從之「」省,則標示其字讀作「」。
西周、春秋銘文中的「」專指銅,豐乍父辛尊:「大矩易(賜)豐金、貝」,意謂大矩賞賜給豐銅、貝。同卣、保員簋:「金車」,指以青銅為裝飾的車。《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孔穎達疏:「鄭以為金三品者,銅三色也。」引申指銅的顏色,師𠭰簋:「金黃(衡)」,表示銅色的用以繫玉飾之帶。《詩.小雅.車攻》:「赤芾金舄」,鄭玄箋:「金舄,黃朱色也。」
大概在戰國以後,「」泛指一切金屬,或專指貴重的金屬,仰天湖楚簡簡26:「白金」,表示白色的金屬,指銀。《郭店簡.語叢四》簡24:「金玉浧(盈)室」,指屋中裝滿金、玉(徐在國認為這裏的「」是黃金)。《清華簡一.尹誥》簡4:「金玉田邑」。
《說文》:「𨤾(金),五色金也。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鍊不輕。从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从土,左右注,象金在土中形。今聲。凡金之屬皆从金。𠊍,古文金。」前段基本上交代了金的性質,但後文「從土」一說,從金文構形上看,並不準確。後來金文把最初所從之二粗點,或訛為橫畫或斜畫,又或增繁至三或四畫,並將之置於「」形隙間。後期金文中亦見剔除代表金屬餅塊的點或畫,當為省文。篆文中見上作「」形的,為金文中所未見。
甲骨文象竽形,並從「」為意符兼聲符,是一種以口吹奏的簧管樂器,本義是竽。
甲骨文象古代一種用口吹奏的簧管樂器,似笙而略大,管數也較多,每條管皆有簧片。竹管之中又出現了「」這一部件。由於「」(「」的初文)本有「吹氣」的意思,故竹管中的「」除可視作聲符外,亦可意會樂管要以「」吹奏(關子尹)。金文象竽形的初文改為意符「」,「」也是古樂器,變為從「」,「」聲;到了小篆,又改為意符「」,因古代的竽用竹製成,變為從「」,「」聲。《說文》:「𥫡(竽),管三十六簧也。从竹,亏聲。」段玉裁注:「管下當有樂字。凡竹爲者皆曰管樂。《周禮.笙師》:『掌敎龡竽。』大鄭曰:『竽三十六簧。』按據《廣雅》『竽三十六管』,然則管皆有簧也。」《韓非子.解老》:「竽也者,五聲之長者也,故竽先則鍾瑟皆隨,竽唱則諸樂皆和。」《史記.蘇秦列傳》:「臨菑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彈琴擊筑。」「臨菑」是地名,齊國的都城,又作「臨淄」。此句意謂臨淄城的人民十分富裕,他們無不演奏竽、瑟、琴、筑,作為娛樂。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22912:「其置新竽」,意謂放置新的竽。
金文也用作本義,𪒠鐘:「批者毊磬,舌(吹)者長竽,會(合)奏倉(鎗)倉(鎗)。」意謂與敲擊樂器毊磬和吹奏樂器長竽合奏,其聲音鏗鏘悅耳(李家浩)。
戰國齊宣王時,使人吹竽,必會集三百人來合奏,有一個叫南郭處士的人,不懂吹奏,混在一眾行家裏,卻沒有被人發現。齊宣王死後,繼位的湣王喜歡聽獨奏,處士便逃走了。故成語「濫竽充數」比喻沒有真才實學的人,冒充有本領,混在行家裡充數。或比喻以次充好。
食之甲金文均象人以口(亼)就於鍋 (皀)上進食之狀。本義是進食。
食之甲金篆文均從「」從「」。一說其字象「」(食器)上有蓋(亼)形(戴家祥、徐中舒、劉興隆、姚孝遂),乃日常盛食物之器具,因而引申為凡食之稱。一說「」實象倒置之口形,甲骨文中有兼從二或四小點(◎)的,疑象口液,故食字會以口就近食器進食之意,本義是進食(林義光、季旭昇)。二說中,我們認為後說較為合理。
此外,「」字的繁文作「」,在倒口之上增加人形,人在進食之意更為明顯,這一點,若兼及「」字去考慮,其理據更見明顯。故「」、「」的構形與「」、「」相同。最後,鄲孝子鼎的器和蓋兩個拓本中,器銘作「」,蓋銘作「」,可證「」、「」是一字異體。參見「」。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食。又用作記時名詞,「食日」、「大食」表示早餐的時間,約今之上午九、十時,「小食」表示晚餐時間,約今之下午四、五時(董作賓)。又表示日蝕、月蝕,《合集》11483:「之夕月(有)食」。《釋名》:「日月虧曰食,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金文用作本義,表示食用,牧共乍父丁簋:「牧共乍(作)父丁之食簋」。又表示食物,上曾大子鼎:「多用旨食」,「旨食」表示甘美的酒食。
《說文》:「食,一米也。从皀亼聲。或說亼皀也。凡食之屬皆从食。」
」表示削損,也指磨損。
」從「」從「」,會削損之意,本義為削損,也指磨損。「」為「」之簡化字。《說文》:「釗,刓也。从刀从金。周康王名。」《廣韻‧桓韻》:「刓,圓削。」
金文用作人名,見於西周弔釗父甗及春秋庚壺。
古書「」又表示「勸勉」,《爾雅.釋詁上》:「釗,勉也」。明代宋濂〈補雩壇祝舞歌辭〉:「俯下士,無不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