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女 (主部件) 共 56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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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 | 《說文》:「孕也。从女从壬,壬亦聲。」 | ||||||||||||||
妝 | 「妝」字之甲金文皆從「女」,「爿」聲,《說文》所謂「牀省聲」無稽於古文字。 卜辭用作人名,如《合集》5652:「巫妝」,意謂名為妝的巫師。此句中的「妝」一說用義不明(參劉興隆)。 金文用作人名,見於鄦子妝𠤳。 簡帛通作「莊」,如《郭店簡.緇衣》簡23引〈祭公之寡(顧)命〉:「妝句(后)」。今本《逸周書.祭公解》「妝」作「莊」,表示莊重,全句意謂莊重的皇后。 「妝」亦通作「裝」,如《西廂記》第三本第三折:「妝聾做啞」。 古詩用其本義,如〈飲湖上初晴復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也用其引申義,如〈木蘭詩〉:「阿妹聞姊來,當戶理紅妝」。 | ||||||||||||||
妣 | 甲骨文以「匕」表示「妣」,或作「比」,從二「匕」相並。女祖先之義金文寫作「𡚧」,與籀文相同,後繁化為「妣」。 卜辭中「妣」指先祖的配偶,與後世指去世的母親義不同。如《合集》2512:「禦于妣。」禦為祭名,表示祭祀女祖先。《說文》:「妣,歿母也。从女,比聲。」段玉裁注:「妣,歿母也。歿正作「歾」,終也。《曲禮》曰:『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析言之也。《釋親》曰:『父曰考,母曰妣。』渾言之也。从女,比聲。」《說文》及段注所釋「妣」之義為「歿母」,即逝去的母親,實為「妣」之引申義。 金文用以指祖母及祖母以上之女性祖先。如父辛卣:「且(祖)𡚧(妣)父母」。 「䃾」從「示」旁與神祗有關,為「妣」的異體字,如齊𦅫鎛:「皇且(祖)聖叔,皇䃾聖姜」,銘文「祖」與「妣」相對,表示男女祖先。 | ||||||||||||||
妥 | 學者一般認為「孚」字表示俘虜,甲金文象俘虜小孩之形。因為古代俘虜民眾時一般把男人殺掉,而俘虜女人和小孩。雖然此說有理,但是與師㝨簋:「孚士女羊牛」的記載不合。故縱使「孚」字字形本來象俘虜小孩,後來應該已擴展至可以表示俘虜男子。若「妥」字解釋為象俘女之形,則可支持「孚(俘)」字最初表示俘虜女人和小孩的說法。 甲骨文用作人名,又疑表示安定、綏靖之義。《合集》945:「勿令綏南」(劉興隆)。 金文表示安撫,沈子它簋:「妥(綏)吾考」,郭沫若解釋說:「安定厥考」,唐蘭:「安撫沈子也的吾考」。「考」即先父。晉姜鼎:「用康柔妥褱遠邇君子」。《詩.大雅.民勞》:「惠此中國,以綏四方。」又通作「墮」,表示降,𤼈簋:「其享祀大神,大神妥多福。」「妥多福」即降多福。又表示安和,應侯盨:「用妥(綏)朋友」,麥方尊:「妥(綏)多友」,表示安和朋友(馬承源)。又是古代樂律名,曾侯乙編鐘:「妥賓之宮」,文獻寫作「蕤賓」。《禮記.月令》:「仲夏之月:其音徵,律中蕤賓。」《國語.周語下》:「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 《說文》無「妥」字,根據古書注疏,「妥」是「綏」的古文。「綏」是車上的繩索,是登車時所執持,以防掉下來,如《論語•鄉黨》:「升車,必正立,執綏。」 《說文》:「綏,車中把也。从糸、从妥。」 | ||||||||||||||
妦 | 卜辭疑用作人名,如《合集》21568:「巫妦」,意謂姓名為妦的女巫。 古詩賦用其本義,如唐代皮日休《桃花賦》:「妦妦婉婉,妖妖怡怡」。 | ||||||||||||||
每 | 甲骨文用法有二,一,用同「母」。二,又讀為「悔」,表示悔吝。金文多用作人名,又表示捷疾,後作「敏」,何尊:「叀王龏德谷(裕)天,順(訓)我不每(敏)。」又假借為「牧」,中山王圓壺:「昔者先王慈愛百每(牧)」,「百牧」即群臣(參李學勤、李零),一說認為「百每」讀作「百謀」,意指「百慮」,《說文》:「慮難曰謀」(參張政烺)。 《說文》:「每,艸盛上出也。从屮母聲。」 | ||||||||||||||
妳 | 根據《玉篇.女部》,「妳」同「嬭」,本義為母親,讀作「乃弟切」,引申解作乳母,即奶媽、奶娘,讀為「女蟹切」。 「妳」解作母親,《廣雅》:「嬭,母也,楚人稱母曰妳。」《通俗編》:「《說文》『爾』本作『尔』,故『嬭』亦變體為『妳』。」元柳貫〈祭孫秬文〉:「阿翁與汝阿爹阿妳,以家饌祭於中殤童子阿秬之魂。」「家饌」即家中的菜餚;「中殤」即十二至十五歲死亡;全句意指爺爺、爸爸和媽媽,在家中以的菜餚祭祀年少早亡的小孩阿秬的靈魂。 「妳」亦為「乳母」的俗稱,《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故濟北王阿母自言足熱而懣。」司馬貞《索引》案:「是王之妳母也。」張守節《正義》曰:「服虔云:『乳母也。』」意指從前濟北王的奶媽說自己心口發熱、胸中鬱悶。《廿二史考異.南史卷二》:「南史多俗語……呼乳母為妳。」 「妳」亦指「祖母」或年長的婦人,《通俗編.稱謂》:「今吳俗稱祖母曰阿妳……蓋凡婦人尊老者,概有阿妳之稱,今亦然也。」 金文「妳」假借為「乃」,用作連詞。𨟭侯少子簋:「𨟭侯少子𥝹乃、孝孫不巨,會趣(取)吉金,妳(乃)作皇妣□君中(仲)妃祭器八簋。」「皇妣」,先祖的配偶,即先祖母;意謂𨟭侯少子𥝹乃和孫子不巨共同選取堅硬的青銅,為先祖母□君仲妃鑄造八件祭器。 「妳」後來用作第二人稱代詞,與「你」意思相同,專指女性。 | ||||||||||||||
妶 | 金文從「女」,「玄」聲,用作族氏名。同「娹」字。《說文》:「娹,有守也。」《玉篇.女部》作「婱」。《廣韻.先韻》亦作「婱」,云婦人守志(于省吾)。 | ||||||||||||||
妹 | 「妹」後常表示女弟。《說文》:「女弟也。从女,未聲。」《詩‧衛風‧碩人》:「東宮之妹,刑侯之姨。」毛傳:「女子後生曰妹。」 「妹」也表示少女。《易‧歸妹》:「歸妹。征凶,無攸利。」王弼注:「妹者,少女之稱也。」 | ||||||||||||||
妻 | 甲金文表示妻子,《合集》938:「㞢(侑)于示壬妻匕(妣)庚」,意謂對示壬的妻子妣庚進行侑祭。叔皮父簋:「其妻子用亯(享)考(孝)于弔(叔)皮父」,表示他的妻子和兒女宴饗和孝敬叔皮父。金文又表示嫁,農卣:「吏(使)厥友妻農」,「農」是人名,意謂使他的朋友把女兒嫁給農(劉心源、楊樹達)。《論語.公冶長》:「以其子妻之」,邢昺疏:「納女於人曰妻」。 戰國竹簡表示妻子,《郭店簡.六德》簡28:「為妻亦然」。《郭店簡.六德》簡29:「為昆弟絕妻,不為妻絕昆弟。」《九店楚簡》56號墓簡13:「利以取(娶)妻」。《上博竹書五.姑成家父》簡9:「與亓(其)妻與亓(其)母」。《清華簡二.繫年》簡5:「周幽王取(娶)妻于西申,生平王。」《清華簡二.繫年》簡23:「蔡哀侯取(娶)妻於陳」。又表示嫁女,《清華簡二.繫年》簡35:「惠公安(焉)以其子懷公爲執(質)于秦,秦穆公以亓(其)子妻之。」又通假為「細」,《郭店簡.老子甲》簡18:「道亙(恒)亡(無)名,僕(樸)唯(雖)妻(細),天地弗敢臣」,意謂道永遠是無名的,「樸」(亦指「道」)雖然小,天下卻沒有可以役使它的(劉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