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止 (主部件) 共 40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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舛 | |||||||||||||||||||||||
㞷 |
| 甲骨文用本義,如《合補》3734:「鼎(貞):王㞷田,不雨。 」「㞷田」意謂去狩獵。《合集》37722:「辛酉卜,鼎(貞):王田斿,㞷來亡𡿧(災)。」 金文「㞷」可用作「皇」,如陳逆簋:「[陳土](陳)氏裔孫逆,乍(作)為㞷(皇)[示𥃷](祖)大宗簋。」又讀為「襄」,如鄭㞷庫矛:「奠(鄭)㞷庫[㫃戈](戟)朿(刺)。」「襄庫」是鄭國的武庫,亦見《左傳.襄公三十年》「因馬師頡介于襄庫」。(何琳儀) 戰國楚簡可用為「廣」,如《郭店簡.性自命出》簡65:「君子執志必又(有)夫㞷=(廣廣)之心。」「廣廣」表示遠大之義。(李零)一說「往往」即古書的「皇皇」,表示嚮往。(劉桓、陳偉) 「㞷」還用為「匡」,如《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5:「㞷(匡)天下之正(政)十又(有)九年而王天下。」 《說文》以為「㞷」的本義是「艸木妄生」。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皆未見此用法。後因「㞷」字不再獨立使用,很多本從「㞷」得聲的字改成從「王」,如「匡」、「狂」、「汪」等。(裘錫圭) | |||||||||||||||||||||
址 | 甲金文從土從止,止象腳趾之形,有行走之意,象人自土丘出發之形。止是聲符,甲骨文用義不詳,金文用作氏族徽號。《說文》:「阯,基也。從𨸏(按︰即阜)止聲。址,阯或從土。」據《說文》,「址」乃「阯」之或體,參見「阯」。 | ||||||||||||||||||||||
延 |
| 「延」甲金文皆作「𢓊」,戰國末期《睡虎地秦簡》始見加「丿」之「延」,故《說文》「㢟」、「延」當為古今字,典籍皆作「延」。 春秋晚期「彳」漸拉長,或與「∟」形結合(王孫遺者鐘),或從「∟」(蔡侯紐鐘)。可見「廴」旁從「彳」至「∟」,至小篆才統一為「廴」之發展過程。《說文》:「廴,長行也,从彳引之。」 林義光謂「∟」象庭隅,止在其上,指庭隅可安步也, 自「延」字演變觀之,此說可商。「延」字商代甲骨金文皆從「彳」,西周早期至春秋皆作「彳」之拉長形,「∟」為春秋後期之演變。「廴」旁甲金文多作「∟」,然「延」與「建」、「廷」之「廴」旁起源及意義有異。參「建」、「廷」。 卜辭有行走、連綿之義。如「乙未卜,賓貞:今日其𢓊雨」是卜問今天會否連綿不斷地下雨。金文用為人名,又意為進,如盂鼎:「𢓊邦賓」,即「進賓」、「贊賓」,表示引進賓客。又有長久義,如王孫鐘:「𢓊永余德」。又孳乳為「誕」,作發語詞,康侯簋:「𢓊命康侯啚于衛」,《書.大誥》:「誕敢紀其敘」。此外,「肆」、「延」卜辭皆表示綿長;古籍中均有陳義,《爾雅.釋詁》:「延,陳也。」 | |||||||||||||||||||||
步 |
| 《說文》:「步,行也。从止、𣥂相背。凡步之屬皆从步。」《爾雅.釋宮》:「堂下謂之步。」郝懿行義疏:「《淮南.人間篇》云:『夫走者,人之所以為疾也;步者,人之所以為遲也。』是步為徐行。」《釋名.釋姿容》:「徐行曰步。」「步」本義是緩緩地步行,與「趨」、「走」速度有別。參見「走」。另古人以左、右腳各跨一下為「一步」;今人以單腳跨一下為「一步」,實即古人的「半步」,或稱為「跬」(季旭昇)。《小爾雅.廣度》:「跬,一舉足也。倍跬謂之步。」 甲骨文用作本義,指步行。《合集》17154:「今日勿步。」甲骨卜辭常有「步伐」一詞,《合集》6461正:「王其步伐尸(夷)」,即指王前往討伐夷方。《尚書.武成》:「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孔安國傳:「步,行也。武王以正月三日行自周,往征伐商。」 金文「步」屢見於中山王墓出土的兆域圖銅板中,用作量詞,如「從內宮㠯(以)至中宮丗(卅)步。」此量詞義所表實際長度與人雙足各進一次之距離相當,《禮記.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史記.秦始皇本紀》:「六尺為步。」周以八尺為步、秦以六尺為步,足見古代尺制非一。據推算,兆域圖應以「五尺為一步」,一尺約今二十二釐米。 古璽、陶文「步」用作姓氏。《通志.氏族略三》:「步氏,姬姓。晉公族郄氏之後,步揚食采於步,遂以為氏……又步鹿氏改為步氏,望出潯陽。」 | |||||||||||||||||||||
走 |
| 後來加從「彳」,與「止」組合成「辵」,有行走之意。上部的跑步人形在《說文》裏訛變為「夭」。《說文》:「走,趨也。从夭、止。夭止者,屈也。凡走之屬皆从走。」《釋名.釋姿容》:「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段玉裁注:「今俗謂走徐,趨疾者,非。」 「走」的初文甲骨文中借用作地名。如《合集》17230:「貞:王往走災。」亦借用作人名,如《合集》27939:「貞:其令(命)亞走馬。」金文中表示人名或族氏名。 加從「止」之形金文用作本義,表示跑步,效卣:「效不敢不萬年夙夜奔走揚公休。」表示效不敢不萬年早晚為公奔馳,稱揚公的蔭庇。又用作官名,如「走馬」即典籍的「趣馬」,負責養馬,《詩.大雅.雲漢》:「趣馬師氏,膳夫左右。」毛亨傳:「趣馬,中士也,掌王馬之政。」又用作人名。又假借作「祖」,伯仲父簋:「白(伯)中(仲)父夙夜事走(祖)考」。表示伯仲父早晚事奉祖先。 漢帛書也用作本義,《馬王堆.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第325行:「雖(唯)而不諾,走而不趨。」表示恭敬地回答(而立即前往),不隨便回應(而不動身)(參楊天宇),疾跑而不疾行。《禮記.王藻》:「父命呼,唯而不諾,手執業則投之,食在口則吐之,走而不趨。」《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169行:「魚得而流(游),獸得而走,萬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 | |||||||||||||||||||||
足 |
| 西周金文把臂脛至小腿之形簡化為○形。由於甲骨文中「正」字從「囗」從「止」,與從○從「止」的「足」字形近,因此不少學者把「正」字甲骨文釋為「足」。參見「正」。戰國文字「足」承金文變作從「口」從「止」,與「疋」字逐漸分化。《說文》:「足,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凡足之屬皆从足。」另許慎於「疋」下提到:「古文以為《詩》大疋字。亦以為足字。」這說明了戰國時期「足」、「疋」偶有相混的現象,唯當時二字形體已有所不同。 甲骨文用作本義,指足部,另又用作人名。金文讀作「胥」,表示輔助。用例可參見「疋」。 戰國文字「足」用作本義,指足部。《郭店楚簡.五行》簡45:「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役也。」又「足」指足夠,《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1:「大臣之不親也,則忠敬不足」,指大臣若沒有君主親近,那麼他們的忠誠尊敬就會不足夠。 | |||||||||||||||||||||
辵 | |||||||||||||||||||||||
夌 | 《說文》「夌𢕌」即「凌遲」,《韓詩外傳》卷三:「夫一仞之牆,民不能踰;百仞之山,童子登而遊焉,凌遲故也。」「遲」表示山坡平緩而不陡,「凌」表示可以跨越、登上;全句意謂七尺高的牆壁,百姓不能越過,七百尺高的山嶽,小孩子能登上去遊玩,因為山坡平緩,能夠攀越之故。一說「凌」應讀為「陵」,指山陵、山阜、山岳,「陵遲」指山勢從高而下逐漸傾斜之意。《匡謬正俗》:「陵為陵阜之陵;而遲者,遟遟微細削小之義。古遟夷通用,或言陵夷,其義一也。言陵阜漸平」。《說文通訓定聲》:「自高漸下之意」。一說「凌遲」是連綿詞,又作「陵夷」、「逶迤」、「威遲」、「威夷」、「倭遲」等,指山坡曲折綿延。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8243:「才(在)夌」。 金文用作人名,子夌乍母辛尊:「子夌乍(作)母辛尊彝」,意謂子夌為母辛鑄造了這件青銅器。 | ||||||||||||||||||||||
武 | 甲骨文用作地名。又用作文武之武,是商王謚號,《合集》36013:「武乙」,是商代君王。 金文也用作本義,表示軍事、武事,與「文」相對,𠫑羌鐘:「武文咸剌(烈),永枼(世)母(毋)忘。」意謂武功和文事都十分顯赫,世世不要忘記。《詩.魯頌.泮水》:「允文允武」。又作為周王謚號,作冊大方鼎:「武王」,即周武王。又引申為表示武力、勇武,虢季子白盤:「壯武于戎工。」表示軍力強大,勇武有力。 《說文》:「武,楚莊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爲武。』」段玉裁注:「此隱括楚莊王語以解武義。」 古書記載楚莊王曾說止息戰爭,收藏干戈、弓箭,才是真正的「武」,才有懿德。《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