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子 (主部件) 共 20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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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 甲骨文用作人名,「季」是商朝的先公,《楚辭.天問》:「該秉季德,厥父是臧。」又曰:「恒秉季德」,「該」與「恒」都是「季」的兒子,「該」即王亥,「恒」即王恆,皆見於卜辭(王國維)。 金文用作人名,又表示兄弟姊妹的排行中最小者,奠羌白鬲:「奠(鄭)羌白(伯)乍(作)季姜尊鬲,其永寶用」。「季姜」即姜姓女子排行最小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叔季皆謂少者,而季又少於叔。」 | ||||||||||||||||||||||
孤 |
| 金文借用作古國名。孤竹罍:「孤竹」。《史記.周本紀》:「伯夷、叔齊在孤竹」。「孤竹」在今河北省盧龍縣。戰國竹簡表示孤獨,《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2:「孤寡窮困」,意指孤獨和窮困的人。何琳儀則認為「孤寡」表示孤兒與寡婦。 古代天子自稱「孤」、「寡」、「寡人」,均屬於謙稱。《孟子.梁惠王下》:「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 | |||||||||||||||||||||
保 | 金文「爪」形後省為一撇(丿)。唐蘭說:「抱者懷於前,保者負於背……襁褓者古亦以負於背」。《尚書.康誥》:「若保赤子」。按今天婦女仍有用布帶負小孩於背上。粵語「生保人」原意是指甚少背負小孩的外人,後來才引申指陌生人。 甲骨文用引伸義,表示保佑、佑護,「貞乙保黍年」、「貞黃尹保我事」。又表示神靈名,「侑報于保」。又用作地名。 金文與甲骨文形同,反手之形後與人分離,成為「子」右下一撇,為保持勻稱,又於左邊加一撇,成「保」字形。甲金文或加「玉」旁,「玉」乃寶貴之物,為人所珍重保存。 金文用法有五:一,保佑,毛公鼎:「臨保我有周」,十年陳侯午敦:「保有齊邦」。二,守衛,保護:克鼎:「肆克龏保氒辟龏王」。三,珍重收藏,與「寶」同,蔡侯盤:「子孫蕃昌,永保用之」。四,音近通假作「寶」,格伯簋:「鑄保(寶)𣪕」。五,職官名,金文多稱「太保」,是周王的輔弼重臣。《史記.周本紀》:「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戰國簡帛又音近通作「袌」、「褒」、「報」等。 《說文》:「保,養也。从人,从𤓽省。𤓽,古文孚。𤓽,古文𠈃。𠊻,古文𠈃不省。」段玉裁注:「𠈃,養也。賈誼說大師大傅大𠈃曰:『𠈃者,𠈃其身體』。按𠈃全、𠈃守皆其引伸之義。〈南山有臺〉傳曰:『𠈃,安也』。」 | ||||||||||||||||||||||
斿 |
| 《說文》無收「斿」字,商承祚認為《說文》以「游」為旗之流者,借字也。旌旗之游應作「斿」,俗作「旒」。《玉篇》:「斿,旌旗之末垂者。或作游。」《集韻》:「旒,旌旗之旓。或作斿。」「斿」即旗幟上飄帶之類的裝飾物。 卜辭用為人名、地名。金文除用作人名外,表示出游,魚鼎匕:「出斿(游)水虫」。古代「虫」可表示一切生物,「水虫」可能泛指水中的生物。 漢帛書表示出游,《馬王堆帛書.養生方》第199行:「湯斿(游)於搖(瑤)臺」。「湯」指成湯,意謂成湯到瑤臺一游。 | |||||||||||||||||||||
孫 | 甲骨文「孫」用為地名,《懷特》434:「余勿才(在)孫葬」,指我不要在孫這個地方埋葬。 金文「孫」用作本義,指孫兒。如𦅫鎛:「齊辟𩍂(鮑)叔之孫、躋仲之子𦅫(紷)」,指齊國國侯鮑叔的孫兒、躋仲的兒子紷。又青銅器銘文常以「其子子孫孫永寶用」作結,「子子孫孫」泛指後代,如白士父鼎:「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即指後代子孫永遠珍重寶愛和使用該器物。字又用於人名,如複姓「公孫」、「王孫」等。 戰國竹簡多用作本義,指孫兒。如《上博楚竹書二.民之父母》簡12:「亡(無)聖(聲)之樂,它(施)﨤(及)孫=。」即沒有聲音的音樂,能延伸到子孫。又古代多用「孫」為「遜」,《郭店楚簡.性自命出》簡64至65:「進谷(欲)孫而毋攷(巧)」,指出仕為官時當依順義理而不要機巧行偽(丁原植)。《周禮.考工記.輈人》:「凡揉輈,欲其孫而無弧深。」鄭玄注:「孫,順理。」指凡用火烤煣小車的木頭,要順着木的紋理而彎曲的弧度不要太深。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子卑於父,孫更卑焉,故引申之義爲孫順,爲孫遁。字本皆作孫,經傳中作『遜』者皆非古也。」 另「孫」可通假為「損」,《馬王堆帛書.天下至道談》簡25:「氣有八益,有(又)有七孫(損)。」古醫書多有「八益」、「七損」的記載,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王冰注有「八可益,七可損」,《醫心方》卷二十八為「七損第十七」。 | ||||||||||||||||||||||
孱 |
| 《說文》:「孱,迮也。一曰呻吟也。从孨在尸下。」 | |||||||||||||||||||||
棄 |
| 甲骨文辭殘,意義不詳。金文表示抛棄,中山王鼎:「昔者吾先考成王,早棄群臣」,意指先父成王逝世,很早就抛棄群臣。 戰國竹簡表示抛棄,《郭店簡.老子甲》簡1:「絕智(知)棄卞(辯),民利百伓(倍)。絕巧棄利,盜惻(賊)亡(無)又(有)。絕偽棄慮,民复(復)季子。」意謂斷絕智謀、抛棄巧辯,民眾就會獲得百倍的利益。斷絕機巧,抛棄利欲,就不會有盜賊。斷絕故意的做作,抛棄有謀劃的思慮,民眾就會復歸嬰兒似的精神狀態(劉釗)。《上博竹書六.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7:「王曰:『不穀以笑陳公,氏(是)言棄之。含(今)日陳公事不穀,必以氏(是)心。」大意是說莊王對陳公說:我曾取笑陳公,這些是抛棄之言,今日陳公為我辦事,必有嫌棄之心。《清華簡二.繫年》簡3-4:「宣王是始棄帝𢼎(籍)弗畋(田)」,意謂宣王放棄籍田而不重視耕作。「籍田」指古代天子、諸侯徵用民力耕種的田。《國語.周語上》:「宣王即位,不籍千畝。」韋昭注:「自厲王之流,籍田禮廢,宣王即位,不復遵古也。」 | |||||||||||||||||||||
孳 |
| 金文「孳」字與《說文》「孳」字籀文形近,所從的「子」與甲骨文「子」字的繁體相近,勾勒出小孩的臉、頭髮、身體,並強調小孩頭大身小的特徵。參見「子」。 《說文》:「孳,汲汲生也。从子,玆聲。𢀐,籒文孳从絲。」《書.堯典》:「鳥獸孳尾」,孔安國傳:「乳化曰孳。」《資治通鑑.晉紀五》:「子孫孳息」,胡三省注:「孳,生也。」「息」也有生長之義,「孳息」即孳生。 金文多通假為「子」,表示爵等、爵位之「子」,士山盤:「六孳(子)」,「六」是古國名,《春秋.文公五年》:「楚人滅六」,在安徽六縣北(董珊),「六孳」又作「彔子」(郭沫若),表示被封為子爵的彔國諸侯。「孳」又用作人名,宗周鐘:「南或(國)𠬝孳(子)」,疑是南國的首領名叫「𠬝子」。參見「𠬝」。 《說文解字注》:「蕃生之義當用孳,故从兹。無怠之義當用孜,故从攴。」 | |||||||||||||||||||||
毓 | 甲骨文讀作「后」,表示君長,是殷先公先王的稱號。又用作先後之後,為廟號區別字。金文表示養育,牆盤:「毓子孫」,又通讀為後,是商王廟號,毓且丁卣:「用乍毓且(祖)丁尊」,指帝辛(紂王)之祖父文丁(參杜迺松)。 「毓」是「育」字的異體,《說文》:「育,養子使作善也。从𠫓肉聲。《虞書》曰:教育子。毓,育或从𣫭。」 | ||||||||||||||||||||||
學 | 自施者為教,自受者為學(季旭昇),古漢語往往施受同辭,如「受」既可表示接受,也可表示授予。故「學」、「斅」、「教」可同時表示教授和學習知識。在「學」右邊加上象教鞭的「攴」,是表示教授的「斅」字,「學」、「斅」、「教」形音義皆近,是同源詞,故林義光認為古「教」、「學」同字。參見「教」。 一說「學」字從「爻」從「宀」(房屋),象屋頂上搭有「千木」(交叉的木杆)的建築物,指代學舍。千木式建築方式仍殘存於日本的神社建築中,可見其屬於一種神聖的建築,古代貴族子弟要在這裏接受教育(白川靜)。按甲骨文記載在「大學」裏進行祭祀,可以為證。 甲骨文用作人名,又用作本義,殷代已有大學,《屯南》60:「于大學尋」,「尋」是祭名,表示在大學舉行尋祭。先秦大學為教學和進行軍事訓練的重要場所。《詩.周頌.敬之》:「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 金文也用作本義,大盂鼎:「余唯即朕小學」《禮記.王制》:「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鄭玄注:「此小學、大學殷之制。」《大戴禮記.保傅》:「及太子少長,知好色,則入于小學。」盧辯注:「古者太子八歲入小學,十五歲入太學也。」又表示教授,靜簋:「王令靜𤔲射學宮,小子眔小臣眔尸(夷)僕學射。……靜學無愍,王易(賜)靜……」,表示王命令靜在學宮主持射箭練習,小子、小臣、夷僕學習射箭。靜教授射箭,沒有過失,得到周王的賞賜。「學宮」是古代王公貴族的學校,亦見於傳世文獻,《古列女傳.母儀傳.鄒孟軻母》:「復徙舍學宮之傍」。 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12:「成學」,表示完成學業。 漢簡通假為「覺」,表示感覺,《張家山漢簡.引書》:「學(覺)心腹及匈(胸)中有痛者,無(撫)之以手」。 《說文》:「斆,覺悟也。從教從冂。冂,尚矇也。臼聲。學,篆文斆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