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勿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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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是「」的初文,本義是分割、割斷。
甲金文從「」從數點(◎),是「」的初文,數點象刀所切割的東西(裘錫圭),一說數點象血滴形(張世超等),本義是分割、割斷。《廣雅.釋詁》:「刎,斷也。」
甲骨文「」用法有三:一、大多讀作「」,表示雜色的,「燎十勿(物)牛」,即用十隻雜色的牛來進行燎祭。二、用作本義,表示刎、宰殺,《粹》421:「勿(刎)牛于𦎫」。《荀子.彊國》:「刎牛馬」。三、用作否定詞。金文用法有二:一、大多用作否定詞,表示禁止,禹鼎:「勿遺壽幼」,表示長者和幼兒也不要放過。大盂鼎:「勿灋(廢)朕令(命)」,表示不要背棄我的命令。二、讀為「」,表示事物,中山王鼎:「閈於天下之勿(物)矣」,「」假為「」,表示知天下的事物(馬承源)。戰國楚簡及漢初帛書「」亦讀為「」,《郭店楚簡.老子甲》簡12:「萬勿(物)𨟻(將)自𢠿(化)」,《馬王堆漢帛書.十問》第一行:「萬勿(物)何得而行?」
《說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凡勿之屬皆从勿。𣃦,勿或从於。」
甲骨文從「」,「」聲。本義是雜色牛。
甲骨文從「」,「」聲。本義是雜色牛。
裘錫圭指出從「」,「」聲的「」是由「勿牛」合文演變而成的;甲骨文「」與「」對稱,可能騂牛之外的各種毛色的牛都可稱為「物牛」或「犁牛」。《淮南子.說山訓》:「髡屯犁牛,既科以橢。」高誘注:「犁牛不純色」,「犁牛」指雜文或不純色之牛,與農耕無關(徐中舒)。
甲骨文表示雜色牛,《合集》32377:「三物」,指三隻雜色牛。
《說文》:「物,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