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左 (包括子部件) 共 30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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𠬞 |
| 一說象兩手相拱之形,本義是拱手,是「拱」的初文(徐灝)。 甲骨文「𠬞人」,即徵集人眾,以備征伐。「𠬞牛」、「𠬞羊」即供牛、供羊,表示供給、供奉(參葉玉森)。 金文「𠬞」為氏族徽號,義不明。然而,「𠬞」作為部件,有捧持之義,參見「登」、「弄」、「畢」等字。 《說文》:「𠬞,竦手也。从𠂇(按︰即「左」)从又。凡廾之屬皆从廾。𢪒,楊雄說:廾从兩手。」段玉裁注:「謂竦其兩手以有所奉也。」徐鉉注:「今變隸作廾。」 | |||||
廾 |
| 一說「廾」象兩手供奉之形。 | |||||
左 | 甲金文用作方位詞,即左右之左。從胡塞爾現象學「定向零點」理論的角度看,「左」、「右」二字最早的古文字字形都是從人作為一觀察者角度下所見的自己的左手或右手。 金文左字又表示輔助,是「佐」的初文,虢季子白盤:「是用左(佐)王,晉公盆:「左(佐)右(佑)武王」。 《說文》:「左,手相左助也。从𠂇、工。凡左之屬皆从左。」段玉裁注:「左者,今之佐字。說文無佐也。𠂇者,今之左字。」 | ||||||
丞 |
| 金文用作人名,小篆又用作官名。如秦詔板及商鞅量加刻皆作:「皇帝盡幷兼天下諸侯……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 「丞」是「烝」、「蒸」等字的聲旁。表示冬祭的「蒸」字,金文有假借「承」(中山王圓壺)、「登」(十年陳侯午敦)字來表示,故從「丞」聲的「蒸」可與「登」、「承」通用。 《說文》:「丞,翊也。从𠬞从卪从山,山高奉承之意。」段玉裁注:「翊當作翼,俗書以翊爲翼,翼猶輔也。」 | |||||
共 |
| 金文後期字形手與豎畫相連,或者兩豎畫中間增圓點為飾,點延展為橫畫,遂由兩豎畫訛變為「廿」。而下面的兩手小篆仍保留其形,隸變後簡省為兩點,成今日的楷書「共」。《說文》古文「共」從四手,上面兩手是從「廿」訛變而來的,本來並非手形。 甲骨文用義不詳。金文用義有四:一,表示恭敬地捧持,與「秉」對文。善鼎:「秉德共屯(純)」,德、純指純粹、美善之德性,意謂恭敬地秉持善德。二,表示供給、供用,同「供」,楚王酓肯鼎:「以共(供)歲嘗」。《左傳.僖公四年》:「王祭不共」。三,表示奉命、從命,後世作「恭」,叔夷鐘:「女(汝)敬共辝(予)命」,《書.甘誓》「汝不共命」,今本《尚書》作「恭」。四,人名,諫簋:「𤔲馬共」。 秦簡、漢帛書用義有三:一,同「供」,《睡虎地.秦律十八種》「共養」即「供養」。二,共同,《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燕趙共相,二國為一。」三,通「恭」,《馬王堆.十六經.順道》「共僉」即「恭儉」。 《說文》:「同也。从廿、廾。凡共之屬皆从共。𦱹,古文共。」段玉裁注:「《周禮》、《尚書》供給、供奉字皆借共字爲之。」《爾雅.釋詁》:「供、歭、共,具也。」郭璞云:「皆謂備具。」 | |||||
兵 | 春秋戰國金文在中間加一或二橫。 甲骨文表示兵器,《屯南》942:「易(賜)龍兵」,表示賜給龍兵器。又表示軍隊,《合集》7204:「貞:出兵若」,「若」表示順利,意謂出師順利。 金文表示武器,[冬戈]簋:「孚(俘)戎兵:盾、矛、戈、弓、備(箙)、矢」。楚王酓[干心]盤:「戰隻(獲)兵銅」,指在戰爭中獲得鑄兵器用的銅。又表示士兵,杜虎符:「用兵五十人以上」。 戰國文字表示士兵,《清華簡一.皇門》簡6:「戎兵以能興」,表示能夠興兵。《詛楚文.湫淵》:「率者(諸)侯之兵」。又表示軍用的,《清華簡二.繫年》簡60:「兵車百乘」,指軍用的戰車一百輛。 一般人俗稱軍人為「丘八」,甚至一般字典把「兵」字列入「八」部,都是對字形的誤解。這個關鍵,《說文》的解釋清楚而可信。 | ||||||
戒 |
| 甲金文或不從「廾」而從「又」,象單手持戈形,是「戒」的省體。甲骨文辭殘,用義不詳,徐中舒認為用作祭名。金文用作本義,表示警戒、警惕,中山王方壺:「載之簡策,以戒嗣王。」叔尸鐘:「尸不敢弗憼(儆)戒。」又用作人名。「警」、「戒」同義,「警」又作「儆」、「憼」,參見「憼」。 由雙手持戈戒備之義引申,「戒」又分化出「械」字專門表示武器、兵械。故金文、戰國竹簡「戒」又讀作「械」,表示兵械。郾侯庫戈:「乍(作)戎戒(械)」。 | |||||
具 |
| 甲骨文所從的「鼎」至金文訛變為「貝」,金文所從的「貝」至小篆又訛變為「目」。楷書「具」下部的「𠆣」是從甲金篆文的「廾」形訛變而來。 古時移動大鼎,要用木棒穿過鼎的雙耳,合力搬運。鼎為祭祀或饗宴時,恭敬地捧持供獻的祭具。用鼎裝盛食物,做好祭祀的準備,稱為「具」。做好各種準備的狀態稱「備具」。因此,「具」有皆具、具體之義。後來,「具」用來指代各種器具(戴侗、白川靜)。或用作器物的計數詞、單位詞,稱若干具。 甲骨文辭殘,用義不詳。金文用作單位詞,「一具」即一套。函皇父盤:「鼎𣪕(簋)一具:自豕鼎降十又一,𣪕(簋)八、兩罍、兩壺。」表示有完整的一套食器,包括十一個鼎(自大而小的)、八個簋(大小相等的)、兩個罍、兩個壺。《後漢書.禮儀志》下記大喪明器有「盤匜一具」,可證「一具」為一套(陳夢家)。 又表示皆、都,典籍作「俱」,㝬鐘:「南尸(夷)東尸(夷)具(俱)視〈見〉,廿又六邦。」表示南夷東夷等外族皆來朝見周王,共有二十六個國家來覲見。又表示器具,孫叔師父壺:「孫弔(叔)師父乍(作)行具。」表示叔師父鑄作隨行的器具。又用作人名。 漢帛書用作本義,「備具」表示做好準備,《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22行:「能收天下豪桀(傑)票(驃)雄,則守御(禦)之備具矣。」 《說文》:「具,共置也。从𠬞、貝省。古以貝爲貨。」段玉裁注:「共、供古今字,當從〈人部〉作供。」 | |||||
叔 |
| 金文不從「廾」,從「又」或從「丑」。秦簡或從「寸」。「廾」、「又」、「丑」、「寸」為同義偏旁互換。小篆字形訛變為從「又」,「尗」聲,《說文》以為是形聲字。 甲骨文「叔」用作田獵地名。《合集》29185「叀宮、叔省」,意謂視察宮、叔兩地。又讀作「周」,如《屯南》2064:「王族其𦎫(敦)尸(夷)方邑[隹臼],又(右)、左其叔(周)。」「敦」表示敦伐。「叔」讀為「周」,表示環繞、包圍,是一種戰術。全句大概的意思是卜問作為中堅的王族攻打夷方的城邑「[隹臼]」時,右、左兩旅是否從兩側將「[隹臼]」包圍。(謝明文) 金文用作人名。如叔卣:「叔,不(丕)顯朕文考魯公夂(致)文遺工(功)。」(參朱鳳瀚)又讀為「朱」,如克鼎「叔巿」,即赤色的蔽膝(古代蓋在衣裳上的服飾)。又如吳方彝蓋「叔金」,即赤金。(周法高)一說「叔金」應讀為「素錦」。(郭沫若) 後世假借「叔」來表示叔伯的「叔」。兄弟長幼順序常用「伯、仲、叔、季」或「孟、仲、叔、季」表示,「叔」排行第三。如《儀禮.士冠禮》:「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當。」鄭玄注:「伯、仲、叔、季,長幼之稱。」「叔」也表示父親的弟弟,亦稱與父親平輩,年齡比父親小的人。《爾雅.釋親》:「父之晜弟,先生為世父,後生為叔父。」又表示丈夫的弟弟。如《戰國策.秦策一》:「妻不以我為夫,嫂不以我為叔,父母不以我為子,是皆秦之罪也。」 「叔」還表示拾取。《說文》:「叔,拾也。」如《詩.豳風.七月》:「八月斷壺,九月叔苴。」毛傳:「叔,拾也。」 「叔」通「菽」,表示豆。如《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38:「叔畝半斗。」整理者注:「菽,大豆。」意謂大豆每畝半斗(籽)。又如《漢書.昭帝紀》:「三輔、太常郡得以叔粟當賦。」顏師古注:「叔,豆也。」 | |||||
承 |
| 小篆在人形下面又增「手」旁為義符。抬高一人即承擔起其身體,故「承」又有承受、擔起之義。而傳承、承繼之義是從承受、接受引申而來。 金文表示承受、擔任,小臣[言逨]簋:「白懋父承王令(命)」。《國語.齊語》:「余敢承天子之命」。令狐君壺:「承受屯(純)惪(德)」。《左傳.隱公八年》:「敢不承受君之明德。」梁十九年亡智鼎:「年萬不(丕)承」,表示萬年承受(君主的命令)。《詩.周頌.清廟》:「不顯不承」,即「丕顯丕承」。又通作「蒸」,冬季的祭祀名,中山王圓壺:「承(蒸)祀」,《爾雅.釋詁》:「蒸,祭也。」 戰國竹簡也表示承受,《清華簡一.皇門》簡4:「王用能承天之魯命。」 《說文》:「承,奉也。受也。从手从卪从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