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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

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民調:
四成七贊成近四成反對 市民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意見分歧



台灣於五月底立法容許同性戀者結婚,香港終審法院最近也裁決在外地結婚的公務員同性伴侶可享有已婚公務員配偶的福利,並可以選擇合併報稅。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就香港是否應該合法化同性戀婚姻和同性婚姻伴侶可享有的公民權利問題進行了電話訪問。訪問結果發現,四成七(47%)的受訪市民認為香港應該讓同性戀者註冊結婚,但亦有近四成(39.5%)人持反對意見。 

是次調查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至二十日晚上進行,成功訪問732位18歲或以上的市民。台灣最近讓同性戀者註冊結婚,調查結果顯示,有四成七(47%)的受訪市民認為香港也應該讓同性戀者註冊結婚,認為不應該者則有39.5%。有2.2%認為無所謂,另有11.3%的受訪市民以不知道或很難說作答(見附表一)。 

香港終審法院於近期裁定,在外地結婚的同性戀公務員的伴侶可以享有已婚公務員配偶的福利,也可以選擇合併報稅。對於這項裁決賦予同性戀公務員伴侶的權利,51.1%的受訪市民表示同意,不同意者有39.1%,另有9.8%以不知道或很難說作答(見附表二)。終審法院裁決認為,是否給予在外地註冊的同性婚姻伴侶福利,與維護香港傳統婚姻制度沒有關聯。47.3%的受訪市民同意終審法院的看法,但也有36.3%的受訪市民不同意,另有16.4%的受訪者以不知道或很難說作答(見附表三)。 

調查亦探討了受訪市民對在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是否可以享有香港社會福利的態度,結果發現,如果在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符合相關資格,51.9%的受訪市民不同意他們可以配偶身份在香港申請公屋,但有39.3%的受訪市民表示同意,另有8.7%則以不知道或很難說作答(見附表四)。如果在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符合相關資格,57.7%的受訪市民不同意他們可以配偶身份在香港申請綜合社會援助,但有34.2%的受訪市民表示同意,另有8.2%以不知道或很難說作答(見附表五)。

當進一步問到受訪市民對在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是否可以享有香港其他公民權利時,結果發現,如果在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符合相關資格,53.5%的受訪市民同意他們可以配偶身份在香港申請領養子女,而39.4%的受訪市民表示不同意,另有7.1%以不知道或很難說作答(見附表六)。如果在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符合相關資格,65.2%的受訪市民同意他們可以配偶身份在香港申請繼承伴侶財產,而24.1%的受訪市民表示不同意,另有10.7%以不知道或很難說作答(見附表七)。 

對於未來十年香港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機會預測,48.1%的受訪市民表示機會很小,10.1%的受訪市民表示完全沒有機會,但18.8%的受訪者表示機會頗大,7.0%的受訪市民表示很大。有2.3%的受訪市民完全反對合法化,另有13.7%的受訪市民以不知道或很難講作答(見附表八)。 

是次調查成功回應率為39.6%。以732個成功樣本推算,百分比變項的抽樣誤差約在正或負3.62個百分點以內(可信度設於95%)。 

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電話調查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