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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

中大香港亚太研究所民调:
四成七赞成近四成反对 市民对同性婚姻合法化意见分歧



台湾于五月底立法容许同性恋者结婚,香港终审法院最近也裁决在外地结婚的公务员同性伴侣可享有已婚公务员配偶的福利,并可以选择合并报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亚太研究所就香港是否应该合法化同性恋婚姻和同性婚姻伴侣可享有的公民权利问题进行了电话访问。访问结果发现,四成七(47%)的受访市民认为香港应该让同性恋者注册结婚,但亦有近四成(39.5%)人持反对意见。 

是次调查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至二十日晚上进行,成功访问732位18岁或以上的市民。台湾最近让同性恋者注册结婚,调查结果显示,有四成七(47%)的受访市民认为香港也应该让同性恋者注册结婚,认为不应该者则有39.5%。有2.2%认为无所谓,另有11.3%的受访市民以不知道或很难说作答(见附表一)。 

香港终审法院于近期裁定,在外地结婚的同性恋公务员的伴侣可以享有已婚公务员配偶的福利,也可以选择合并报税。对于这项裁决赋予同性恋公务员伴侣的权利,51.1%的受访市民表示同意,不同意者有39.1%,另有9.8%以不知道或很难说作答(见附表二)。终审法院裁决认为,是否给予在外地注册的同性婚姻伴侣福利,与维护香港传统婚姻制度没有关联。47.3%的受访市民同意终审法院的看法,但也有36.3%的受访市民不同意,另有16.4%的受访者以不知道或很难说作答(见附表三)。 

调查亦探讨了受访市民对在外地结婚的同性伴侣是否可以享有香港社会福利的态度,结果发现,如果在外地结婚的同性伴侣符合相关资格,51.9%的受访市民不同意他们可以配偶身份在香港申请公屋,但有39.3%的受访市民表示同意,另有8.7%则以不知道或很难说作答(见附表四)。如果在外地结婚的同性伴侣符合相关资格,57.7%的受访市民不同意他们可以配偶身份在香港申请综合社会援助,但有34.2%的受访市民表示同意,另有8.2%以不知道或很难说作答(见附表五)。

当进一步问到受访市民对在外地结婚的同性伴侣是否可以享有香港其他公民权利时,结果发现,如果在外地结婚的同性伴侣符合相关资格,53.5%的受访市民同意他们可以配偶身份在香港申请领养子女,而39.4%的受访市民表示不同意,另有7.1%以不知道或很难说作答(见附表六)。如果在外地结婚的同性伴侣符合相关资格,65.2%的受访市民同意他们可以配偶身份在香港申请继承伴侣财产,而24.1%的受访市民表示不同意,另有10.7%以不知道或很难说作答(见附表七)。 

对于未来十年香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机会预测,48.1%的受访市民表示机会很小,10.1%的受访市民表示完全没有机会,但18.8%的受访者表示机会颇大,7.0%的受访市民表示很大。有2.3%的受访市民完全反对合法化,另有13.7%的受访市民以不知道或很难讲作答(见附表八)。 

是次调查成功回应率为39.6%。以732个成功样本推算,百分比变项的抽样误差约在正或负3.62个百分点以内(可信度设于95%)。 

中大香港亚太研究所电话调查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