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 歴史系 歴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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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4100WT 中國古代生活史(公元前三世紀至公元六世紀)

2020-2021年度 第一學期

時間星期四 4:30pm-6:15pm

地點ZOOM(待定)

語言粵語

課程講師 謝偉傑 ((852) 3943 1762 / wickytse@cuhk.edu.hk)

助教 李偉豪 (leewaiho531@link.cuhk.edu.hk)

課程簡介

談到中國古代生活,一般可能會讓人聯想到古時中國人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本課程避免只縷述歷史上不同時段人們的衣、食、住、行種種,而是以動態的方式,透過不同的主題,集中介紹與探討在公元前三世紀至公元六世紀的中國(即秦漢與魏晉南北朝時期),各階層的日常生活、及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與解決方法等,藉以呈現古代中國的不同面相。透過本課程,學員可以認識到中國史上人們的生活,以及個人、家庭、社會與國家的互動關係,並可培養歷史的眼光和思維,以更寬廣的視野與同情的理解看待事物。

課程大綱

9/10 第一講 導論:甚麼是日常生活史?

9/17 第二講 古代中國的時間、空間與人

9/24 第三講 身體與禁忌之種種

10/8 第四講 生死觀

10/15 第五講 個人與家族的關係

10/22 第六講 個人與社區的互動

10/29 第七講 國家權力對個人控制的變化

11/05 第八講 訴訟與刑罰

11/12 第九講 社會流動的途徑與限制

(校方暫定於11月12日舉行學位頒授典禮;如典禮如期舉行,則當天課堂取消)

11/19 第十講 時代思潮

11/26 第十一講 戰爭與軍旅生活

12/3 第十二講 華夏邊緣的生活

課程評核及作業

(一)學期論文 70%(每名學員必須完成一篇約6000字的論文。論文題目由學員自訂,但必須在撰寫之前得到任教老師許可。)

(二) 導修小組報告、評論及討論表現 30%(每名學員均需準時出席導修,進行一次專責報告及一次專責評論,其餘堂次則應該在旁聽的同時參與有關內容的討論。導修評核分數安排:小組口頭報告佔5%,並繳交一份1500-2000字的小組書面報告15%;專責小組評論 8%;參與討論2%)

導修

一、          生死觀

  1. 余英時,〈中國古代死後世界觀的演變〉,載氏著,《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臺北:聯經,1995),頁123-144。
  2. Guolong Lai, Excavating the Afterlife: The Archaeology of Early Chinese Religion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2015), pp. 137-159.
  3. 蒲慕州,《追尋一己之福》(臺北:允晨出版社,1995),第七章(另有上海古籍出版社簡體版)
  4. 饒宗頤,〈說營魄和魂魄二元觀念及漢初的宇宙生成論〉,《中國宗教思想史新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頁44-51。
  5. 侯旭東,《五、六世紀北方民眾佛教信仰》(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頁66-86。

 

二、          個人與社區的互動

  1. 邢義田,〈從出土資料看秦漢聚落形態和鄉里行政〉,載氏著,《治國安邦:法制、行政與軍事》(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249-355。
  2. 侯旭東,〈漢魏六朝的自然聚落──兼論「邨」「村」關係與「村」的通稱化〉,載黃寬重 主編,《中國史新論──基層社會分冊》(臺北:聯經,2009),頁127-181。
  3. 籾山明,〈漢代結僤習俗考〉,載邢義田、劉增貴 主編,《古代庶民社會》(臺北:中央研究院,2013),頁149-170。
  4. Charles Holcombe, In the Shadow of the Han: Literati Thought and Societ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Southern Dynasties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4), pp. 34-72.

 

三、          國家權力對個人控制的變化

  1. 杜正勝,《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臺北:聯經,1990),頁1-48。
  2. 黎明釗, 《輻輳與秩序——漢帝國地方社會研究》(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3),頁237-278。
  3. 劉欣寧,〈秦漢時代的戶籍與個別人身支配——關於戶籍地的考察〉,載周東平、朱騰主編,《法律史譯評》(第3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頁86-110
  4. 侯旭東,《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縣與村里》(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頁297-325。
  5. Robin D. S. Yates, “State Control of Bureaucrats under the Qin: 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Early China 20 (1995): 331-365.

 

四、          訴訟與刑罰

  1. Paul R. Goldin, “Han Law and the Regulation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The Confucianization of the Law’ Revisited.” Asia Major XXV. Part I (2012): 1-32.
  2. 李貞德,《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國法律史》(臺北:三民書局,2001)
  3. Robin D. S. Yates, “The Changing Status of Slaves in the Qin-Han Transition,” in Yuri Pines et al. eds., Birth of an Empire: The State of Qin Revisited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14), pp. 206-223.
  4. 黎明釗,〈<津關令>與江湖盜賊〉,載黎明釗編,《漢帝國的制度與社會秩序》(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12),頁365-408。
參考書目

第一講 導論:甚麼是日常生活史?

— David F. Crew, “Alltagsgeschichte: A New Social History ‘from Below’?”, Central European History 22.3/4 (1989): 394–407.

 

第二講 古代中國的時間、空間與人

–葛兆光,〈嚴昏曉之節―古代中國關於白天與夜晚觀念的思想史分析〉《臺大歷史學報》32 (2003),頁33–55。

–李零,〈中國古代地理的大視野〉,載氏著,《中國方術續考》(北京:中華書局,2006),頁194–205。

 

第三講 身體與禁忌之種種–林富士,《小歷史──歷史的邊陲》(臺北:三民書局,2000),頁149–179。

–林富士,《疾病終結者──中國早期的道教醫學》(臺北:三民書局,2001),頁64–113。

 

第四講 生死觀

–余英時,〈中國古代死後世界觀的演變〉,載氏著,《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臺北:聯經,1995),頁123-144。

–Guolong Lai, Excavating the Afterlife: The Archaeology of Early Chinese Religion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2015), pp. 137-159.

 

第五講 個人與家族的關係

–杜正勝,〈五服制的族群結構與倫理〉,載氏著,《古代社會與國家》(臺北:允晨文化,1992),頁855-876。

–邢義田,〈從戰國至西漢的族居、族葬、世業論中國古代宗族社會的延續〉,載氏著,《天下一家:皇帝、官僚與社會》(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396-435。

 

第六講 個人與社區的互動

–邢義田,〈從出土資料看秦漢聚落形態和鄉里行政〉,載氏著,《治國安邦:法制、行政與軍事》(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249-355。

–侯旭東,〈漢魏六朝的自然聚落──兼論「邨」「村」關係與「村」的通稱化〉,載黃寬重 主編,《中國史新論──基層社會分冊》(臺北:聯經,2009),頁127-181。

 

第七講 國家權力對個人控制的變化

–杜正勝,《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臺北:聯經,1990),頁1-48。

–黎明釗, 《輻輳與秩序——漢帝國地方社會研究》(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3),頁237-278。

 

第八講 訴訟與刑罰

–Paul R. Goldin, “Han Law and the Regulation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The Confucianization of the Law’ Revisited.” Asia Major XXV. Part I (2012): 1-32.

–李貞德,《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國法律史》(臺北:三民書局,2001)

 

第九講 社會流動的途徑與限制

–閻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頁412-463。

–川勝義雄著,徐谷芃、李濟滄譯,《六朝貴族制社會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頁1-17、290-310。

 

第十講 時代思潮

–葛兆光,《中國思想史 第一卷:七世紀前中國的知識、思想與信仰世界》(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8),頁313-506 (第三編全部及第四編第一、二、三節)。

–余英時,〈漢晉之際士之新自覺與新思潮〉,載氏著《中國知識階層史論〈古代篇〉》(臺北:聯經,1980),頁205-329。

 

第十一講 華夏邊緣的生活

–王明珂,《華夏邊緣——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臺北:允晨,1997),頁289-319。

–Paul R. Goldin, “Steppe Nomads as a Philosophical Problem in Classical China,” in Paula L. W. Sabloff ed.,  Mapping Mongolia Situating Mongolia in the World from Geologic Time to the Present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Museum of Archaeology and Anthropology, 2011), pp. 220-246.

 

學術著作誠信

請注意大學有關學術著作誠信的政策和規則,及適用於犯規事例的紀律指引和程序。詳情可瀏覽網址:http://www.cuhk.edu.hk/policy/academichonesty/

學生遞交作業時,必須連同已簽署的聲明一併提交,表示他們知道有關政策、規則、指引及程序。

  • 如屬小組習作,則所有組員均須簽署聲明;所有組員(不論有否簽署聲明及不論有否直接或間接撰寫有問題的內容)均須負上集體責任及受到懲處。
  • 如作業以電腦製作、內容以文字為主,並經由大學「維誠」系統 (VeriGuide) 提交者,學生將作業的電子檔案上載到系統後,便會獲得收據,收據上已列明有關聲明。

未有夾附簽署妥當的聲明的作業,老師將不予批閱。

學生只須提交作業的最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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