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適用於2020-2021年度或以後入學的學生
I) 課程要求
1)
必修科目: 6 學分
-
- HIST7010 歷史學研習班(3 學分)
- HIST7101 個別專題研究(3 學分)
2)
選修科目: 9 學分
-
- 選取與其主修及副修範圍相關之 HIST7000- 或 HIST5000- 之科目;該科目必須在以前未曾獲取學分。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學員可以選修最多 3 學分 HIST4000 本科生科目。若學員在這些科目中取得 B- 或以上成績,該科之學分將會被計算在課程要求之學分之內。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博士生可選擇修讀歷史以外一科3學分研究院課程,以取代選修科目規定。
3)
論文指導: 全日制:18 學分 | 兼讀制:24 學分
-
- 全日制及兼讀制博士生須於每個學期選修一科 HIST8001「論文指導」,直至論文提交為止。每學期 3 學分,學生表現將以合格 / 不合格之形式顯示在成績單上,但並不計算於平均積點內。
共:全日制 33 學分 | 兼讀制 39 學分
II) 資格考試
III) 其他要求
IV) 備註
乙適用於2017-2018至2019-2020入學的學生
I) 課程要求
1)
必修科目: 6 學分
-
- HIST7010 歷史學研習班(3 學分)
- HIST7101 個別專題研究(3 學分)
2)
選修科目: 9 學分
-
- 選取與其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或第二輔助範圍相關之 HIST7000- 或 HIST5000- 之科目;該科目必須在以前未曾獲取學分。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學員可以選修最多 3 學分 HIST4000 本科生科目。若學員在這些科目中取得 B- 或以上成績,該科之學分將會被計算在課程要求之學分之內。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博士生可選擇歷史以外一門領域作為第二輔助範圍,並可在有關學部修讀一門 3 學分研究院課程以取代第二輔助範圍課業規定。
3)
論文指導: 全日制:18 學分 | 兼讀制:24 學分
-
- 全日制及兼讀制博士生須於每個學期選修一科 HIST8001「論文指導」,直至論文提交為止。每學期 3 學分,學生表現將以合格 / 不合格之形式顯示在成績單上,但並不計算於平均積點內。
共:全日制 33 學分 | 兼讀制 39 學分
II) 資格考試
III) 其他要求
IV) 備註
丙適用於2015-2016至2016-2017入學的學生
I) 課程要求
1)
必修科目: 6 學分
-
- HIST7010 歷史學研習班(3 學分)
- HIST7101 個別專題研究(3 學分)
2)
選修科目 9 學分
-
- 選取與其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或第二輔助範圍相關之 HIST7000- 或 HIST5000- 之科目;該科目必須在以前未曾獲取學分。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學員可以選修最多 3 學分 HIST4000 本科生科目。若學員在這些科目中取得 B- 或以上成績,該科之學分將會被計算在課程要求之學分之內。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博士生可選擇歷史以外一門領域作為第二輔助範圍,並可在有關學部修讀一門 3 學分研究院課程以取代第二輔助範圍課業規定。
3)
論文指導 全日制:18 學分 | 兼讀制:24 學分
-
- 全日制及兼讀制博士生須於每個學期選修一科 HIST8001「論文指導」,直至論文提交為止。每學期 3 學分,學生表現將以合格 / 不合格之形式顯示在成績單上,但並不計算於平均積點內。
共:全日制 33 學分 | 兼讀制 39 學分
II) 資格考試
III) 其他要求
IV) 備註
丁適用於2014-2015年度或之前入學的學生
I) 課程要求
1)
必修科目: 6 學分
-
- HIST7010 歷史學研習班(3 學分)
- HIST7101 個別專題研究(3 學分)
2)
選修科目: 9 學分
-
- 選取與其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或第二輔助範圍相關之 HIST7000- 或 HIST5000- 之科目;該科目必須在以前未曾獲取學分。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學員可以選修最多 3 學分 HIST4000 本科生科目。若學員在這些科目中取得 B- 或以上成績,該科之學分將會被計算在課程要求之學分之內。
- 獲得指導老師推薦及學部主任批准後,博士生可選擇歷史以外一門領域作為第二輔助範圍,並可在有關學部修讀一門 3 學分研究院課程以取代第二輔助範圍課業規定。
3)
論文指導: 全日制: 18 學分 | 兼讀制: 24 學分
-
- 全日制及兼讀制博士生須於每個學期選修一科 HIST8001「論文指導」,直至論文提交為止。每學期 3 學分,學生表現將以合格 / 不合格之形式顯示在成績單上,但並不計算於平均積點內。
共:全日制 33 學分 | 兼讀制 39 學分
II) 資格考試
III) 其他要求
IV)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