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假期程序
(最後更新日期:2012年5月18日;學生請瀏覽研究院網頁以獲取最新資訊。)
(1) 請假申請(適用於獲頒研究生助學金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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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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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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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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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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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系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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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按每學年計算。於新學年開始後才註冊的學生,其年假將按比例計算。
- 每學年共有14天有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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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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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系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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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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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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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參加研討會﹑搜集資料或獲得資助(Mainland Research Grant或Grant for Overseas Academic Activities)到外地參加會議之學生
- 假期最多等同於常規修業期的20%
- 每次會議假期最多申請之日數為會議時期加3天
- 須提交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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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期(研究生助學金暫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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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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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無薪假期最長為期一年。如需延期,亦只能延長一年。除在得研究院理事會批准的特殊情況下,無薪假將不能再度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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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請假申請(適用於並未獲頒研究生助學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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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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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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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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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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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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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無薪假期最長為期一年。如需延期,亦只能延長一年。除在得研究院理事會批准的特殊情況下,無薪假將不能再度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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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如病假超過三星期,學生須提交表格及連同大學保健處簽發之有效證明文件予研究院批准。
- 學生如無故缺席或違反逗留條例超過一個月,將會當放棄學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