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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註冊及考試組
申請學歷證明書
- 申請人可申請學歷證明書,以證明已獲本校頒授之學歷或現於本校修讀之課程。除以上資料外,申請人亦可附加要求證明以下事項:
- 證明申請人之預期畢業學期
- 證明申請人現為本校學生;證明書交予香港入境事務處,作為申請學生簽證續期之用
- 證明本校之授課語言#
申請人須於遞交申請表時清楚填寫其申請用途。惟本校將不能證明不收錄在學生紀錄內的個人及學業資料。
# 香港中文大學是一所採用雙語教學的大學,證明書一般只證明所修讀之科目多以英語及/或中文授課(與上述不符者除外)。如有特別要求,申請人可致電本組(852-3943 8965)或以電郵(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與本組聯絡。有關要求只能如實辦理。
- 收費:
學歷證明書每份收費為港幣四十元,已包括本地或普通空郵之郵費在內(例如:申請兩份學歷證明書,費用為港幣八十元)。如需要其他郵遞服務,請加付以下費用:
掛號 港幣十五元五角
- 申請及繳費辦法:
- 直接於註冊及考試組網頁(http://www.res.cuhk.edu.hk/)內“各項申請”中經互聯網遞交申請表。採用此方式之申請人可於網上查詢有關其學歷證明書之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使用信用卡繳費。申請人如非使用信用卡付款,請留意以下事項。
使用自動櫃員機付款(只適用於一九八六年及以後入學之學生):
- 賬單類別為“02";申請人請以本科課程的學號作為賬單號碼,即學號的十個數字“1009xxxxxx",或以往的八位數字學號(如“05123454")。
- 申請人如未能使用上述電子方式付款,須於註冊及考試組網頁下載申請表及地址表,填寫後親自到本組辦理或以郵寄方式將申請表寄到本組。申請可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抬頭請填上“香港中文大學"。
- 內外全科醫學士課程學生、研究院學生及亞洲課程學生請分別向醫學院院務處、研究院及學術交流處查詢及辦理有關申請。
- 直接於註冊及考試組網頁(http://www.res.cuhk.edu.hk/)內“各項申請”中經互聯網遞交申請表。採用此方式之申請人可於網上查詢有關其學歷證明書之申請進度。
-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由收妥申請表及費用起計,本組處理有關申請所需之時間一般為三至五個工作天。若申請人之學生紀錄尚未以電腦存檔,處理有關申請需時較長。
- 領取辦法:
-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地址,寄達有關機構或申請人;或
- 自行或委托他人領取;如委托他人代領文件,必須出示申請人之委托信 (信內須列明受託人之香港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及申請人之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以供本組核對。另外,逾期未領之文件將於申請日起一年後被銷毀。
- 本組將不負責任何因郵遞而引致之遺失或損壞。
- 如有查詢,請與註冊及考試組聯絡:
地址: 香港中文大學
註冊及考試組
康本國際學術園十樓電話: 852-3943 9888 電郵: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018年5月
Guides-apply-transcript-201608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註冊及考試組
申請學歷證明書
- 申請人可申請學歷證明書,以證明已獲本校頒授之學歷或現於本校修讀之課程。除以上資料外,申請人亦可附加要求證明以下事項:
- 證明申請人之預期畢業學期
- 證明申請人現為本校學生;證明書交予香港入境事務處,作為申請學生簽證續期之用
- 證明本校之授課語言#
# 香港中文大學是一所採用雙語教學的大學,證明書一般只證明所修讀之科目以英語及/或中文授課(與上述不符者除外)。如有特別要求,申請人可以電郵(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與本組聯絡。有關要求只能如實並需較長時間辦理。
申請人須於遞交申請表時清楚填寫其申請用途。惟本校將不能證明不收錄在學生紀錄內的個人及學業資料。
- 收費:
學歷證明書每份收費為港幣40元,已包括本地或普通空郵之郵費在內(例如:申請兩份學歷證明書,費用為港幣80元)。如需要掛號郵遞服務,請加付港幣15.5元。
- 送遞方式:
-
郵遞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地址,以本地、普通空郵或掛號郵遞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網上遞交申請時清楚註明收件人姓名、郵寄地址及申請用途。
-
收取電子檔案
申請人亦可要求將文件以掃描檔案格式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於網上遞交申請表時清楚填寫電郵地址、收件人姓名及申請用途。
如申請人要求以其個人電郵地址或其他寄件人之電郵地址收取電子檔案,同一申請的原件將不另行寄出。申請人須非常小心地自行查核收件人會否接受學歷證明書的掃描檔案。
註:
-
當申請已被處理完成後,申請人不可更改或取消其申請(請參考4b如下)。如需在申請表上作出更動,申請人須重新遞交申請。
- 本組將不負責任何因未能預計或技術問題而引起在送遞上之遺失或延誤。
-
-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
由收妥網上申請表起計,本組處理有關申請所需之時間一般為3至5個工作天。若申請人之紀錄於其修業期內尚未以電腦存檔,處理有關申請需時較長。
-
請於本組網頁使用“查詢申請處理情況”功能查閱申請處理進度。當處理完結後,系統會顯示“申請處理完成”。
-
- 查詢:
地址: 香港中文大學
註冊及考試組
康本國際學術園十樓電話: 852-3943 9888 電郵: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020年3月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註冊及考試組
申請學業成績表
- 申請人可申請學業成績表正本 (Official Copy) 及學生副本 (Student Copy)。學業成績表正本只由本校按申請直接寄達有關機構或僱主。申請人如需學業成績表自用,請申請學生副本。
學業成績表亦備有中文版,但申請人必須於遞交申請當日致電 (852-3943 8965) 或以電郵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通知本組有關要求。本組或需較長時間處理有關申請。
- 收費:
學業成績表每份收費為港幣四十元,已包括本地或普通空郵之郵費在內 (例如:申請兩份學業成績表,費用為港幣八十元)。如需要其他郵遞服務,請加付以下費用:
掛號 港幣十五元五角
- 申請及繳費辦法:
- 直接於註冊及考試組網頁 (http://www.res.cuhk.edu.hk/) 內“各項申請”中經互聯網遞交申請表。採用此方式之申請人可於網上查詢有關其學業成績表之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使用信用卡繳費。申請人如非使用信用卡付款,請留意以下事項。
使用自動櫃員機付款 (只適用於一九八六年及以後入學之學生):
- 賬單類別為“02”;申請人請以本科課程的學號作為賬單號碼,即學號的十個數字“1009xxxxxx”,或以往的八位數字學號 (如“05123454”)。
- 申請人如未能使用上述電子方式付款,須於註冊及考試組網頁下載申請表及地址表,填寫後親自到本組辦理或以郵寄方式將申請表寄到本組。申請可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抬頭請填上“香港中文大學”。
- 內外全科醫學士課程學生、研究院學生及亞洲課程學生請分別向醫學院院務處、研究院及學術交流處查詢及辦理有關申請。
- 直接於註冊及考試組網頁 (http://www.res.cuhk.edu.hk/) 內“各項申請”中經互聯網遞交申請表。採用此方式之申請人可於網上查詢有關其學業成績表之申請進度。
-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由收妥申請表及費用起計,本組處理有關申請所需之時間一般為三至五個工作天。若申請人之學生紀錄尚未以電腦存檔,處理有關申請需時較長。
- 領取辦法:
-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地址,寄達有關機構或申請人;或
- 自行或委托他人領取;如委托他人代領文件,必須出示申請人之委托信 (信內須列明受託人之香港身份證或護照號碼) 及申請人之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以供本組核對。另外,逾期未領之文件將於申請日起一年後被銷毀。
- 本組將不負責任何因郵遞而引致之遺失或損壞。
- 如有查詢,請與註冊及考試組聯絡:
地址: 香港中文大學
註冊及考試組
康本國際學術園十樓電話: 852-3943 9888 電郵: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016年8月
Guides-apply-transcript-201608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註冊及考試組
申請學業成績表
-
申請人可申請學業成績表正本 (Official Copy) 及學生副本 (Student Copy)。學業成績表正本只由本校直接寄達有關機構或僱主。申請人如需學業成績表自用/保存,請申請學生副本。申請人亦可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時填寫其申請用途。
學業成績表亦備有中文版(只適用於2011年及以後畢業的申請人),但申請人必須於遞交申請當日以電郵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通知本組有關要求。本組需較長時間處理有關申請。
申請人如需本組填寫由其他大學/機構提供的特定表格並附於學業成績表寄出,應在遞交網上申請前親身帶同表格到本組以便附於學業成績表上。此外,部分大學或會要求把學業成績表放進信封內,蓋印封妥後交回申請人。申請人應於遞交申請前通知本組。若申請人有該等特別要求,應親身到本組遞交申請。
- 收費:
學業成績表每份收費為港幣40元,已包括本地或普通空郵之郵費在內 (例如:申請兩份學業成績表,費用為港幣80元)。如需要掛號郵遞服務,請加付港幣15.5元。
- 送遞方式:
-
郵遞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地址,以本地、普通空郵或掛號郵遞方式寄出。如所申請為學業成績表正本,申請人須清楚註明大學/機構名稱、郵寄地址及申請用途。否則,該等申請或因須澄清資料需要較長時間處理。
-
收取電子檔案
申請人亦可要求將文件以掃描檔案格式以電郵發出。如所申請為學業成績表正本,申請人須於網上遞交申請表時清楚填寫電郵地址、大學/機構名稱及申請用途。如申請人填寫其個人電郵地址作收件電郵地址,發出電郵時「學生副本」將加蓋於學業成績表上。
如申請人要求以其個人電郵地址或其他寄件人之電郵地址收取電子檔案,同一申請的原件將不另行寄出。申請人須非常小心地自行查核收件人會否接受學業成績表的掃描檔案。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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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申請已被處理完成後,申請人不可更改或取消其申請(請參考4b如下)。如需在申請表上作出更動,申請人須重新遞交申請。
- 本組將不負責任何因未能預計或技術問題而引起在送遞上之遺失或延誤。
-
-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
由收妥網上申請表起計,本組處理有關申請所需之時間一般為3至5個工作天。若申請人之紀錄於其修業期內尚未以電腦存檔,處理有關申請需時較長。
-
請於本組網頁使用“查詢申請處理情況”功能查閱申請處理進度。當處理完結後,系統會顯示“申請處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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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詢:
地址: 香港中文大學
註冊及考試組
康本國際學術園10樓電話: 852-3943 9888 電郵: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