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及台湾访问学者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中大与内地及台湾院校的学术交流,学术交流处(国内事务)设立香港中文大学「内地及台湾访问学者计划」,为中大学术部门与内地及台湾院校进行学者长期学术访问提供支持。

目的

  • 促进中大与内地及台湾高等院校的科研合作及学术交流;
  • 促成中大与内地及台湾合作伙伴的学者进行长期互访交流;
  • 为有意与内地及台湾高等院校进行学者交流的中大学术部门提供协助。

对象

  • 中大学术部门同意接待的长期访问学者;
  • 访问学者须为博士后及教职员;
  • 学者须拥有良好英语能力(听、讲、写作);
  • 计划对象只限于就职于已与中大签署合作协议的内地及台湾伙伴院校之学者

访问期
三十天至一年。本计划希望促成访问学者进行长期访问交流,使双方有足够时间进行深入交流及合作。

访问活动
访问必须以研究课题或合作研究项目为基础,活动可包括学术访问、座谈及合作研究等。访问活动纯属学术交流,不涉及任何工作安排和雇佣合约。

接待单位为来访学者提供的服务

  • 接待来访学者,统筹学者在校访问活动日程,例如:观课、参观学术相关设施、进行学术研究及交流;
  • 为学者安排办公室或专用书桌(视乎个别情况而定)。

学术交流处(国内事务)为来访学者提供的服务

  • 协助发出邀请函;
  • 协助学者申请「培训入境许可标签」;
  • 安排寻找住宿:校内大学宾馆系统或私人楼房;
  • 安排协调与接待学术部门的联系;
  • 协调接待学术部门提供办公室或专用书桌:学术部门提供;
  • 为访问学者提供抵港指引;
  • 协助访问学者申请使用校内设备,如诊所、图书馆及计算机中心设备;
  • 安排迎新简介会,介绍香港中文大学的概况;
  • 为访问学者购买额外保险:我校为每位来访中大的访问学者购买意外保险(因进行访问活动而引致的意外),但这并未包括在港期间有较高机会发生的日常普通生病、小手术、住院、夜间急症、政府及私家门诊等。有关学者将必须购买额外旅游及医疗保险,由本处代向校内商务处购买,费用约港币几百元,视乎留港时间长短而定。费用由本处先垫付,待学者到港后到本处缴交款项(已在内地购买合适保险者除外)。

请在此下载表格
1. 计划详情
2. 申请表格(来访)
3. 申请表格(出访)

如有查询,请电邮至 oalc@cuhk.edu.hk 与本处职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