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碩士 (MTheol)

 

神學碩士(MTheol)為神學進深研究課程,旨在裝備已有認可神學學位之教牧同工及信徒領袖在特定的神學範疇進深研究。學生需要選修科目並就該專修範疇撰寫研究論文。學生可以全時間或兼讀形式修讀MTheol,並以一年半至四年時間完成畢業要求。

就讀此課程的學生可於香港中文大學註冊為特別生,攻讀由崇基學院神學院有限公司所頒授的神學碩士學位。

申請程序 入學申請表 推薦表格 (PDF) 推薦表格 (DOCX)

入學要求

  1. 具有認可神道學學士/神道學碩士或良好成績的基督教研究文學碩士同等學歷。
  2. 推薦書兩份,分別由教會及神學院老師撰寫。
  3. 入學考試視乎個別情況安排。
  4. 英文要求:雅思(學術類)5.5分或其他認可同等分數。
    英文要求豁免:
    • 申請者獲香港本地學位或英語國家頒發之學位或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文D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3級。

主修範疇

入學後,學生需要在以下範疇中選取主修範疇:

  1. 聖經研究(新約聖經/希伯來聖經)
  2. 系統神學/建構性神學
  3. 基督教歷史
  4. 中國基督教
  5. 宣教學
  6. 實踐神學/牧養研究
  7. 基督教與社會

學生需要在以下範疇中,選取主修範疇 (主修範疇最少修讀12學分)

  1. 聖經研究及早期基督教
  2. 中國基督教
  3. 歷史及建構性神學
  4. 實踐神學

 

畢業要求

  1. 修課24學分或36學分*
  2. 12學分綜合考試:考試包含2份試卷,一份為主修範疇的普通考試,另一份為主修範疇的專業考試
  3. 6學分:學生須按其主修範疇撰寫一篇不少於15,000英文字或22,000中文字之論文


修業期限

修業模式 常規修業年 最長修業年
全時間 1.5年或2年* 3年
兼讀 3年或4年* 5年

*修業學分及修業期視乎申請人的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

神學碩士(全時間)— 1.5年修業期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完成第一學年後 第一學期
修課 修課 綜合考試 伸延研究論文
24學分 12學分 6學分

 

神學碩士(兼讀)— 3年修業期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完成第二學年後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修課 修課 綜合考試 伸延研究論文
24學分 12學分 6學分
神學碩士(全時間)— 2年修業期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一學期 完成第一學期後 第二學期
修課 修課 綜合考試 伸延研究論文
36學分 12學分 6學分

 

 
神學碩士(兼讀)— 4年修業期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二學期完結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修課 修課 修課 綜合考試 伸延研究論文
36學分 12學分 6學分

 

研習課程及科目列表

請參閱學生手冊

科目列表

2019-20
  • 神學碩士 (MThe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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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9
  • 神學碩士 (MThe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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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8
  • 神學碩士 (MThe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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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
  • 神學碩士 (MThe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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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6
  • 神學碩士 (MThe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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